|
||||
山东省会济南市昨日出台《关于市属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允许科技人员购买小型国有科研机构。有关人士称,此举标志着该市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序幕已拉开。
这一方案规定,科技人员购买小型科研机构,既可分期付款,也可一次性买断。对一次性买断的,在作价上可给予百分之二十的优惠。
根据方案,小型国有科研机构在改革中的出路有以下几种形式: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可直接转为企业;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可转为技术中介服务机构;规模较小或其它有条件的,可采取股份合作制等形式,转为民营科技企业。
关于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的改革,该《方案》提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可转为科技型企业;二是具备条件的可转为技术服务与中介机构,并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实行企业化运营;三是对于为全社会提供技术信息、环境监测等方面服务或为这些公共服务提供技术支持,无法得到相应经济回报、确需国家支持的科研机构,仍作为事业单位按非盈利机构运行和管理。
《方案》还对转制的小型科研机构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王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