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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近日通过加快民营经济进入国有企业、第二产业和科技领域步伐,以“三个导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把民营经济导入国有企业,是鼓励民营企业以兼并、托管、控股、参股等方式进入原来的国有资本控制区,发挥民营企业在产权明晰等方面的“先天优势”,促进国有企业体制创新。
引导民营资本进入第二产业,是针对内蒙古自治区民营资本长期滞留于商业领域,难以做大做强的现状而提出的。自治区政府明确表示,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所有竞争性领域和一切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允许私人资本进入。
引导民营经济进入科技领域,就是要对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和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民营企业进行重点支持。近日,在技术创新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内蒙古奈伦集团、盘古集团、和发稀土集团等五家民营企业享受一系列重点企业在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内蒙古自治区还规定,进行重点新产品开发的民营企业,可以申请得到政府财政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