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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月15日北京君之创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起倡议书并设点接受委托以来,中小投资者纷纷打电话咨询并办理委托手续。截至记者发稿时,君之创共受理了全国13个省(市)35名股东持有的五粮液公司流通股共70.8万多股。另外还有不少投资者因时间仓促手续不全而未能办理委托。
在办理委托手续的投资者中,北京的唐正荣是比较特殊的一位,他不但将自己所持的6500股五粮液公司流通股委托君之创公司代为行使权利,而且还委托该公司将他的《致五粮液股东大会的公开信》带到会场。唐是少数愿意接受采访的委托者之一。
唐正荣原是北京北旅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1992年开始涉足股市,现为自由投资者。在接受采访时他表示,9年的风风雨雨,使他深知散户的心酸血泪,正因如此,他对五粮液公司的分配问题才格外关注。
他说:“其实分不分配本身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上市公司的信誉问题。如果上市公司根本不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其信誉何在?散户投资的价值何在?此次的公开信也是想提醒上市公司能真正重视中小股东的利益,给小股东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
小股东六问五粮液
有人掏钱做贡献 有人坐地收现钱
自五粮液上市之初,我就通过证券市场购入了五粮液股票,从此成为五粮液公司的股东,至今已近三年。在此期间,尽管五粮液的股票走势并不如人意?上市之初的最高价至今还没解套?,但我却一直持有至今,因为在我的心目中五粮液一直是中国蓝筹股的代表,值得长期投资。良好的企业形象,给了我长期投资的信心。
可是自五粮液本次年度报告出台之后,其良好的企业形象受到了极大损害,其肇事者不是股评家、不是经济学家、不是中介机构、不是新闻媒体、更不是五粮液的中小股东,而是以大股东为代表的五粮液董事会,因为是他们出台了一个不尊重中小股东利益的利润分配方案。
借五粮液召开股东大会之机,本股东对五粮液董事会提出以下疑问:
1、公司在33%所得税率的情况下2000年中期每股净利润为0.895元,而在15%所得税率的情况下全年实现每股净利润为1.60元,尽管尚有六千多万元所得税返还还没收到,但经此计算其下半年业绩还是比上半年出现了较大滑坡,其中原因何在?要知道公司年报摘要称:“经过精心运作,开创了五粮液酒销售市场的良好销售新局面,价格不断攀升,销售逐步紧俏,从2000年6月份以后就已经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紧缺状况。”
2、参加上市公司的配股,是该公司每一位股东所拥有的权利,同时也是该公司每一位股东应尽的义务,同股同权,也应同义务嘛。为什么大股东不100%全额参加本次配股,不是公司有很多并且很好的长远项目需要钱?本次不分配理由之一?吗?如果是因为大股东没有钱,他不是有大量的资产想换给公司?本次不分配理由之一?并获得大量的现金吗?可以将这些资产经科学公正地评估后按每股25元的价格配进公司嘛?为什么定要中小股东掏现金,大股东收现金?这样的结果就是:中小股东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掏钱尽义务,大股东却坐享长期稳定发展所带来的利益。如果中小股东也学大股东那样不掏钱参加配股,那么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又靠什么来保证呢?中小股东如不参加配股会因配股出权造成其股票流通市值的大幅缩水,因此而不得不参加配股。大股东虽然不参加配股,也无论配股项目是否有前景,却能够享有因中小股东参加了配股价远高于每股净资产值的配股而使净资产值大幅提高所带来的利益。在此我想问:就公司大股东和中小股东而言,究竟是谁在首先考虑生产经营?是谁在支持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管理层又是将谁的利益放在了重要位置?
3、为什么定要用与大股东进行巨大关联交易的方式来实现“减少与大股东的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大股东需要钱花吗?那就分配吧??干吗那么着急?像我一样长期投资嘛?董事会不是说很有前景、稳定发展吗?难道知情的大股东都不相信董事会了?这可要出信任危机啊?
4、为了“稳定发展”,大量项目需要钱,关联交易需要钱,还可以去银行贷款呀??面对上市公司“第一”绩优股还有哪家银行不愿贷吗?难道五粮液的管理层不明白利用银行信贷吗?还是因为支持公司稳定发展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率比当前的银行利率还低?难道只知道把大量的现金存银行,就不知道去银行贷款吗?
5、如果确实有大量好的项目需要现金,也可以以送红股的方式进行分配啊?这样公司不就不用掏现金了吗?公司不是要大发展吗?这样不是既能就此将公司做大,又维护了公司的形象及信誉,两全其美啊?
6、根据公司董事会所列举的几条不分配的理由,我还要问:1、如果公司进行了分配,目前公司正处的高速发展期就会马上消失、公司就真的不能面对竞争异常激烈的市场、五粮液就不能进行第二次创业了吗?可是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就在“五粮液”不分配的这两年,中国证券市场却涌现出了一批年年大比例分红,而其业绩的增长大大超过“五粮液”的公司,他们并没有坐以待毙,其远景规划比“五粮液”还大,也在为入世后其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打基础,他们是怎样经营的?2、公司处于高速发展、生产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的时期不分红,那么当我等到公司董事会想分的时候,在目前这种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谁又能保证那时的公司就不会出现“不发展、无增长”?是大股东、还是董事会?你们每股所付出的代价可是远远低于中小股东,公司需要钱时可是主要由中小股东来出的。生产经营与回报投资者就真的那么对立吗?3、1999年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利润分配吗?公司大量的资本公积金来自于何处?是大股东的贡献吗?可是大股东却也同股同权,这合法,无可争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