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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得媒体上关于保险市场的报道沸沸扬扬,什么“百姓投资的新热点”、什么“投资型险种是国际市场主流险种”,等等,但问问周围的人,又有多少真正了解保险的呢?倒是网上的一项调查颇有代表性,在关于“你是否有过不愉快的保险经历”的调查中,有63.72%的人承认自己有过不愉快的保险经历,投“没有”票的比例是25.81%,另有10.47%的人“说不清”。所以有不愉快的经历,恐怕对保险不了解是一个重要原因,包括对保险条款不明白、读不懂,对保险营销员不信任,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缺乏起码的认知渠道。
随着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保险的逐渐认同,希望或已经购买保险的人不断增多。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对普通百姓而言,选择险种、选择营销员、选择保险公司缺乏起码的标准和常识。保险条款的书写往往十分专业,非有较高学历难以读懂,即使读懂了字面含义,并不说明明白了它的本意。因此,对条款理解的歧义常常成为引发退保和对营销员乃至保险公司不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算咱百姓水平越来越高,读懂条款不在话下,可各公司的条款加起来几百上千条,咱也不能整天不干别的,时间全用来研究保险吧?非得由专业人士指点不可。而目前的所谓“专业人士”只有各保险公司的营销员。抛开那些害群之马不说,就算碰上个业务精、品质也不太差的营销员,他(她)毕竟只代表一家公司的利益,仍有“老王卖瓜”之嫌。在法国,一半以上的保单是通过银行销售的,这类保单往往设计得简单易懂,购买者只要稍有常识,就可自己选购。在欧洲的另一些国家,保险经纪人扮演了重要角色,他们为客户提供多家公司的产品,必要时对保险公司进行招标,这些对于保护投保人的利益起到重要作用。
此外,选择保险公司也十分关键。险种再好,营销员业务再精,赶上一家不好的公司,一旦破产,受损失的还是消费者。尽管保险法规定寿险公司一旦破产,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它经营有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它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金融监督部门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但保单持有人的利益毕竟会打折扣,保险利益是不可能全部兑现的。
可看看媒体,每天报道的多是“某某公司利润增加几成”、“某某业绩好争取上市”,“某某投资年回报率达20%以上”,信息既不完整也缺乏权威机构的认同。而且一片赞歌,看着也叫人起疑。在保险业发达的日本,90年代泡沫经济破灭后,极低的利率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巨额利差损,先后有日产生命保险、东邦生命保险等6家寿险公司因此而破产。中国的保险公司就算没那么倒霉,在激烈的竞争中,有个别经营不善以至破产的也不算稀罕。在美国,对保险公司的判断是由评级机构来完成的。保险评级机构把普通客户难以理解的财务信息及具体细节简化成通俗易懂的等级,从而有利于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了解,进而促使保险公司高效稳健运行。评级机构的信息披露功能对保险市场的监督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当然由于保险业涉及风险概率,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也要受其影响,不可能达到完全准确。在一些国家,除保险监管机构外,保险同业公会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每年定期公布保险公司的业绩,并对其经营及公开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督。
相对来说,我国的保险业仍处“初级阶段”,监管机构刚刚形成体系;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刚挂牌,作用尚未显现;除个别险种外,保险公司几乎没有公开信息发布,经营情况透明度极低。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既然不能指望保险业一夜间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只能在自己身上下功夫,多学些投资理财知识,仔细选择险种和保险公司。“入世”的脚步日快一日,国外保险公司不久也会大兵压境,市场竞争的力量是无形而巨大的,最后的受益者总是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