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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2月16日发布的月度形势报告显示,今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继续上涨,与2000年相比上涨了1.5%,比上月上涨0.9%。
从地区情况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普遍呈现涨势。其中,比上月上涨较多的地区是新疆上涨2.9%,吉林上涨2.0%,西藏上涨1.7%。除重庆外的北京、天津和上海三个直辖市也都有上涨。从不同类别看,在全国消费品价格中,消费品价格上涨0.9%、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其中,食品价格比上月上涨2.3%,交通和通讯价格比上月上涨1.1%,烟酒、医疗保健用品、娱乐文化及服务和居住四个类别价格分别比上月上涨0.1%、0.3%、0.4%和0.4%。另外,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分别比上月下降了0.4和0.2个百分点。据了解,从2001年1月份开始,国家统计局开始编制以2000年平均价格为基期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取代原有的以上年同期为基期,调查项目也由原来的325种增加到了550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