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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法院昨日召开审理广东国投破产案座谈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欧广源和省高级法院院长吕伯涛要求广东高院认真总结审理广东国投破产案两年来的工作,部署加快破产清算工作,进一步提高债权清偿率,争取今年底前结案。
欧广源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广东经过3年多的艰苦努力,全省金融风险蔓延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金融秩序明显好转。在这一过程中,成功处置了在境内外影响重大的三件大事:一是广东国投破产;二是粤海企业重组;三是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和农金会风险处置。
吕伯涛说,广东国投破产案有计划、循序渐进地开展了三个阶段工作,广东国投等四家企业破产案,已确认债权金额人民币261.38亿元,债权确认工作基本完成;现已追回对外债权金额人民币7.55亿元,变现破产财产收回现金人民币4.76亿元;实现了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四家破产企业第一次分配给债仅人的现金共人民币10.027亿元,平均债权人受偿率达33.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