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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自从去年下半年管理层准备把分红派息作为上市公司再筹资的必要条件后,上市公司现金分配的动力明显增强。
截至昨日,在已公布2000年报的72家公司中,公布分配预案的有48家(含公积金转增股本),占66.67%,而含有现金分配的达41家,占56.94%。与上年相比,这一比例明显较高。
与去年全部上市公司的分配预案相比,截止到1999年4月29日,在964家披露年报的公司的分配预案中,含有派发现金预案的293家,仅占30.39%。
为排除先期公布年报的公司因业绩较好而分配可能也大的因素影响,与去年大致相同的时段相比:去年2月17日,公布了12批共69家公司的年报,今年到昨日也披露了12批共72家公司的年报。去年69家公司简单平均每股收益为0.3882元,而今年72家公司的简单平均每股收益为0.3451元。在现金分配方面,去年69家公司中有24家公布的分配预案中含有现金分配,占34.78%,而今年72家公司有41家公布的分配预案中含有现金分配,占56.94%,较前者高出22.16个百分点。可见,目前派现金的公司确实多起来,这也表明,管理层政策取向的作用明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变化与管理层政策引导密切相关,并非完全是上市公司本身观念的变化。一些上市公司忙于“圈钱”,而不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因此,不少公司上市后不分配,尤其是不进行现金分配,管理层从证券市场长远发展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在政策上限制上市公司的不分配问题,但如何使上市公司树立“股东利益是首位”的自觉意识,并非一项政策引导就可以解决。
此外,目前公布的分配预案中现金分配的数量并不多,而且不少公司在推出派现方案同时都要配股,这不排除有的公司存在派现只为了配股的可能。在41家将派现的公司中,就有18家公司同时要配股,占43.9%。在与配股相关的派现方案中,派现数额都较少,多数为10股派现金1元,即每股仅派1毛钱。如果按20%的所得税计算,最终能派到投资者手中仅8分钱,这还不考虑送红股的情况。
因此,在从政策上约束上市公司注重对投资者回报的同时,如何让上市公司从观念上将投资者的利益放到首位十分关键。 (王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