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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所出租的房屋都有各自的背景和条件,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也不是所有的产权人都能出租自己的房屋的。无论是出租人或是承租人都可能因为所出租或承租的法律关系不清楚而陷入困境,至少有10种房屋是租不得的―――
1、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是违反国家法规的。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因为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就没有租赁的法律基础。
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不能租。因为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件及其他有关房地产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手续,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
4、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所租房屋再转租出去。否则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
5、违章建筑不能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会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就会对不同意出租的共有人造成侵权。
7、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否则出租行为无效。
8、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能租。
9、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不能租。
10、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查封的或被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不能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