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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成为居民购买住房的主要资金来源。去年,天津个人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31595套、287万平方米,分别占全市个人购房套数和面积的47.3%和45.6%。
天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介绍,为尽快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增强他们买房支付能力,天津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力度,住房公积金存缴比例逐年上升,目前已调整到8%。去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3.7亿元,向3.2万名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2.2亿元,支持个人购房287万平方米。
据了解,为满足日益增长的个人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天津市在推出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之后,又停止了向单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全部用于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并推出公积金网上贷款业务,提高了贷款限额,延长贷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