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美两国五日签署了《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美国农业部关于美国烟叶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议定书》。
为防止烟草霜霉菌和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中国,确保中国烟草生产安全,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与美国动植物检疫局经过反复磋商,终于就美国烟叶输往中国的植物检疫要求达成一致意见,并正式签署了议定书。
议定书中所指的烟叶是指产于美国,并在美国经过调制和加工后的烤烟和白肋烟。国家检验检疫局将派检疫人员随中国烟叶采购团赴美对拟采购的烟叶实施预检,经预检合格的烟叶方可允许输往中国。美方将每年向中国提供一份关于美国烟草霜霉菌的调查报告,并为中方专家实施预检和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议定书规定,对输往中国的烟叶,美国有关部门须进行严格检疫,并确保烟叶不得带有烟草霜霉菌卵孢子或者活的孢囊孢子、菌丝,以及其他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对于符合检疫要求的烟叶,美方须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如果在输往中国的烟叶中检出卵孢子,美方将拒绝该批烟叶输往中国,并立即向中国通报检出情况。在植物检疫证书上须注明烟叶的批次编号(合同编号)及大田烟草生长的州和县。
此外,议定书还规定,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输华烟叶实施检验检疫时,如果发现烟叶未进行过预检或者未附有美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该批烟叶将不允许入境。如果发现中方关注的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余东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