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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中国有望从世贸组织观察员成为世贸组织正式成员,新一轮对外开放的大幕即将拉开。为此,我们应从以下5个方面做好入世的准备。
一、从中国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入世贸组织的意义
世贸组织成员方已达到141个,其相互间的贸易已占整个世界贸易的90%,中国与世贸组织成员方的双边贸易额约占中国对外贸易额的90%。世贸组织已成为当今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组织基础和法律基础,其负责实施管理的贸易协定与协议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和知识产权保护,被喻为“世界经济联合国”。为了加速中国的发展,实现在21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目标,中国必须融入经济全球化。而加入世贸组织,是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兴利祛弊的桥梁和纽带。故此,加入世贸组织已成为中国发展的必然;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将有利于世贸组织健康稳定的发展,有利于建立合理和公正的国际经贸秩序,为中国的发展奠定更好的国际经济和政治环境。
二、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确保“入世”后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履行,以良好的信誉取信于世贸组织成员
首先要按照世贸组织协定、协议的要求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议定书,修订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订的法规,并建立新的符合世贸组织和国际惯例的法规,同世贸组织成员在世贸组织的基础上进行开放、公平和无扭曲的竞争。其次,协调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严格执法,建立统一的开放的国内市场,实现物畅其流。地方政府要主动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开放本地市场,按照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精神,发挥比较优势,进行区域协作,形成规模经济。再次,加大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力度,促进西部地区市场经济的发展。缩小地区发展上出现的不平衡,从整体上加快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以扩大中国入世后接受世界经济正传递的倍数作用;同时,抑制世界经济波动对我国经济负传递的影响,从而提高我国在世贸组织中的地位、参与权和决策权。
三、企业要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首先,认真学习和掌握中国各级政府修订的和新制订的法规。其次,熟悉世贸组织运行中的基本原则。如非歧视原则,允许正当的保护原则,稳定贸易发展原则,发展中成员方特殊待遇的原则,地区贸易原则,通过协商、磋商和裁决解决贸易争端的原则,在履行义务中出现大量贸易逆差、国际收支发生严重赤字和产业受到严重伤害时可采取保障措施的原则等。了解世贸组织与本企业相关的协定与协议,如以世贸组织中的反倾销协议和反补贴协议维护正当的经贸权益;利用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扩大出口;按照知识产权协定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根据农产品协议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实施绿色措施等。再次,认真研究本企业的竞争状况和企业发展战略,通过价值链和增值链的建立提高竞争能力,在竞争中把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良好的信誉,摈弃不正当的经营行为,推广电子商务,积极建立物流渠道,走大贸易的发展道路。最后,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利用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到国外投资,建立跨国企业,进行跨国经营,学会在全球进行竞争的本领。
四、推行行业协会或行会体制,加强和完善工商领域协会或行会的职能与作用
中国入世后的协会应具备以下特征:广泛性,在符合政府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能确实代表本行业大部分企业的意志和感情;交叉性,协会的产生采取从上而下和由下而上的交叉的办法;服务周全性,协会必须立足于企业的利益,并以为会员企业服务为根本宗旨。它们要为企业提供所需要的市场信息、管理技术信息、生产技术信息、政策信息和人才信息;提供经营战略、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财会技术、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指导;为企业咨询、协调生产、销售,开拓国际市场;反映企业呼声,制止不正当竞争,集体应诉和接受裁决执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利。依据上述内容和要求,对现有的协会予以整顿。只有将行业协会普遍地和规范地建立起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渠道疏通、政府职能的转变才能真正实现,政府精简的目的才能真正达到。
五、加强政府、企业、教育界与媒体的沟通与协作,增强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应变、竞争和谈判能力
首先,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国内企业的中介组织、教学研究团体和媒体传递、介绍世贸组织和与中国关系的动态,以及时进行协作研究,采取对策,增强适应力。其次,行业中的中介组织,如行业协会等及时向有关的企业传递有关世贸组织与本行业关系的情况,为企业提供咨询,提高企业的应变和适应能力,以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再次,国家教育部及早制订入世后人才的培养教育规划,加强高等学校有关世贸组织研究基地的建设。加强对世贸组织基本规则、争端案例等方面的研究与介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WTO研究中心主任 薛荣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