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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中国证监会正式将网上路演列入新股公开发行信息披露程序,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通知再次加强互联网披露力度(《通知》见A3版),从今年3月1日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招股说明书将必须按照拟上市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其指定网站上披露。网上披露招股说明书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流程须按沪深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明确, 主承销商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新股招股说明书的网上披露工作。股票发行前,主承销商须在刊登招股说明书概要的当日上午10:00之前(但不得早于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日之前)将招股说明书正文及部分附录和必备附件在拟上市交易所指定的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