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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操作指引(试行)》,公募增发可以采取市价折扣或市盈率定价等方式。
现行的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发行价一般采取由发行公司与主承销商确定一定的价格区间(价格区间一般参照发行前某段时间或某日股票市价,以一定的折扣率或市盈率确定),然后通过向投资者询价(经过路演推介、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网上向公众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等环节)来确定。
由此看来,对于增发的规定多为软性,显然监管部门旨在让游戏的各方自行作出利益的平衡和选择,是否成交由参与各方共同决定―――发审部门对此采取核准制,具体价格和数量由发行方和投资者按市场化的竞价投标方式确定。
增发方式的市场化给实际操作留下了极大空间,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提供了相当的选择余地。然而,一年多来试点的情况是,股票增发越来越接近可选择空间的上限,也就是增发的价量不断攀高,发行价向市价越靠越近,快要“涨停”。其中较典型的有清华同方增发:清华同方去年12月11日增发2000万股,发行价46元,相对于登记日(12月5日)收盘价47.7元的折扣率为3.56%。另外,电广传媒增发6000万股,发行价30.58元,与登记日30.8元相差无几;龙电股份增发8000万股,发行价15.30元,而登记日市价为15.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