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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财政部部长助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李勇在中注协工作会议上表示,刚刚过去的2000年,中注协加强监管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手段,遏制了行业作假行为。
李勇介绍说,中注协与中国证监会、财政监督部门联合组织了6个检查组,对18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事务所进行了检查,重点抽查了50余家上市公司1999年年报审计的工作质量,并对其他政府部门移交的22家事务所的35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进行了核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事务所,待进一步经专家论证后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此外,中注协还与财政监督部门联合,对9家会计师事务所、16名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中的执业质量问题,进行了核查处理;并予以曝光。
地方注协开展了本地区事务所的检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各地共组织1000多人的检查队伍,对1300多家事务所进行了业务质量检查,抽查了14000多份不同类型的业务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目前,已有11O多家事务所和120多名注册会计师受到了行政处罚,100多家事务所和60O多名注册会计师受到了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强制培训等处理。
李勇分析说,总体来看,与前几年相比,证券资格事务所的执业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风险意识有所增强;准则的执行情况也有很大改善。但少数事务所执业质量的问题仍很突出。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失真,包括会计处理差错和不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许多上市公司为了粉饰会计报表,通过多种方法虚增利润、虚增资产或虚减负债,如虚构交易和事实、人为改变固定资产折旧和坏账准备等会计政策、提前确认收入、改变会计主体、不计提或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虚拟资产挂帐等等,事务所审计过程中或者未能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了,但仍然予以确认,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在上市公司重大事项披露方面,一些重大的关联交易、重大的或有事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等等未得到充分披露,事务所审计中未向公司提出,也未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二、事务所不按独立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的要求执行业务,如许多重要的会计报表项目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没有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便予以确认;出具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不当;审计项目缺乏质量控制,必要的复核工作不到位;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不规范、管理不严谨等等。个别的甚至不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总体执业质量和执业水平明显低下,不具备证券资格事务所所应有的执业胜任能力。
李勇强调,今年,推动事务所上规模、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增强行业监管能力和制止弄虚作假行为将是中注协的工作重点。其中,证券业事务所必须首先推行合伙制,现有的有限责任证券业事务所应该在2-3年内完成向合伙制的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