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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化工报》报道,按照国家减持股计划,第一步先将国家股及法人股所占比重从67.8%降到51%,可转让股478亿股。如果转让价格以净资产值为基础适当浮动,按每股平均2.1元计,可变现资金1000亿元。第二步将国家持股比重从51%降到30%,再转让股份600亿股,将变现资金1200亿元,两项合计2200多亿元。中国境外上市公司中,国有股所占比重都比较高,如果国家减持股甚至全部转让股份,又可以变现一大笔资金。
据分析,到2000年底,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已达到1007家,发行总股数为2846亿股,其中国家股和法人股1927亿股,约占67.8%。这些上市公司中,国家认购股份的价格为每股1元,而向社会公众发行的新股价格市盈率都在14倍以上。因此国有股和法人股要上市流通,必须缩股。考虑到二级市场的承受能力及其运行规则,特别是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进程,国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出售国有股及法人股。而上述国有股减持计划则已考虑到了二级市场的承受能力。
国有股部分变现是社会保险基金来源的一个补充,国有股流通问题的解决将有利于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