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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昨天透露,《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将于近日公布。
据悉,近两年中国央行就信托投资公司整顿问题与各地政府进行了多次磋商,因为中国绝大多数信托公司是由地方政府全资或控股成立的,现已基本确定了二百三十九家信托投资公司,对其实行保留、撤并或改为其他机构的方案。
戴相龙称,其中规模较大的予以保留的信托投资公司,将按照合同来偿还外部债务,包括本金和利息,对于外国投资者而言,不会受到损失;少数信托投资公司由于财务状况很差,可能要撤消,希望这类公司能依照国际或国内法律,公开、公正地处理好债务问题。这类公司的债权人可能会受到损失。
据悉,《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已获国务院批准,在管理办法中,详细地规定了信托投资公司的性质、功能和业务范围等,而且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今后要提取呆帐准备金,以对将来的呆坏帐予以冲销。相关部门希望通过实施这一法规,提高信托投资公司的管理水平,促进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