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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去年就想买车的朋友在闲谈中感叹:“憋足了劲想在今年推出的几款新车,象夏利2000和别克赛欧中选一辆,却又赶上了征收车辆购置税,还得多出一笔钱。”
他不明白,车辆购置税并不是新增加的税种,只是取代了原来交通部门的车辆购置费,数量也是10%,不会增加购车人的负担,也不会抬高车价。
其实,早在去年底,许多消费者以为购车要加税了,就有了提前购买的想法,有的甚至在选择不成熟的情况下仓促行动,造成不必要的失误。据调查,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10月18日到20日每天都成交了120多辆车,比平时高出30%多,在车价没有变化的情况下,这样的增幅是很少见的。
税务专家指出,要看是否加重购车人负担,就必须对比原有的费基、费率和将要执行的税基、税率,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目前收取的车辆购置附加费的费率为10%,计费基数是汽车零售价加增值税;而这次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也是10%,计税价格为购车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基和费基基本相同,所以“费改税”后不会给购车人增加额外负担。
那么,为什么要将“费”改成“税”呢?
营造良好的汽车消费环境是主要原因。在我国,汽车消费过程的税费一般可分为购买、使用两个阶段。目前,由于购买阶段的费用涉及多个部门,手续繁杂,给购车人带来了许多不便。另外,各地收费管理标准不一致,有的地区收费较乱,不仅收取占车价10%的车购费,还征收其他名目繁多的费用,从而加重了购车人的负担。
“费改税”可以减少收费环节,避免可能出现的多收费现象,大大提高征收的透明度,有效避免被清理的使用环节的费用巧立名目地在购置环节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