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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经济与新金融
4.1 新经济的实质是高新技术与新金融的有机结合、交互作用和协调发展。在新经济时代,高新技:术和新金融是社会经济持续增长的两大支柱,两者缺一不可。在一个开放的经济体系中,如果仅有发达的科学技术而没有一个功能强大的金融体系和良好的金融环境,科学技术的经济增长效应将大打折扣;如果仅有一个金融体系而没有先进的科学技术来支持,则这种经济迟早会成为泡沫经济。所以,一个经济体要想在新经济时代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既要有先进的高新经济基础,还要有健全、发达的新金融体系和良好的金融环境。
4.2 新经济促使金融业提高效率:(1)提高金融市场的交易效率。随着科学技术,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金融工具在传统的货币、证券、债券和存款的基础上,出现了电子货币;交易方式在传统的人工交易的基础上,出现了电子交易、网上交易等新的交易方式。电子货币、电子交易和网上交易的出现,使交易的效率大大提高:不仅大大简化了交易的手续,降低交易成本,而且提高了交易的成功率。(2)提高金融监管能力和效率。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化的统计方法和监督管理手段应运而生,为中央银行进行有效监管创造了条件。(3)提高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在新的技术条件下,电子银行业务蓬勃发展。网上银行打破了传统金融业的地域的局限,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规模经济,提供的电子支付结算服务、电子数据信息交换和电子资金转帐等都在网
上实现,不仅为广大客户提供了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客户,而且节省了交易费用,提高了银行的经营效率。
4.3 近10年来全球市场一体化正从工业文明时代的贸易市场一体化转向新经济时代的金融市场全球化。这种转变意味着社会的经济结构、经济增长方式、资源配置方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由于金融资产在全球资产中的比重上升,再加上金融市场全球化趋势,新金融正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影响,甚至改变着新经济时代的世界经济格局及其运行状态。而且新金融具有强大的资源配置能力和效率,能大大缩短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进程,能把实验室技术成规模地发展成新经济时代的主导产业。离开了新金融的推动,美国的微软、思科、雅虎和亚马逊等新经济时代的先锋企业便不可能如此迅速地成长,并发展成为新的产业群体。可以说,没有新金融,新经济时代就不可能如此迅速地到来。
4.4 在新经济时代,全球金融体系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金融市场上交易成本的大幅降低和交易品种的不断丰富,将吸引更多的金融交易从传统的金融机构转向金融市场,以银行为主体的传统金融体系正在转向以资本市场为核心的新金融体系――从透明度低的金融机构转向透明度高的服务机构。在新金融体系的架构中,银行扮演的角色逐渐弱化,优化配置社会资源的功能更多地由资本市场来承担。因此,在新经济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资本市场特别是风险资本市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特殊意义。一方面,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推动了新经济的发展。金融衍生工具能够有效地转移或规避各类风险,降低借贷成本,提高资本运用的速度和效率,从而提高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为新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另一方面,风险投资的发展为新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持续
的推动力。
4.5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经济条件下,新金融也将面临严峻的考验。一方面,金融机构能够快速地处理和传递大规模的信息,传统体制下严格的专业分工将经受强烈的冲击,各种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日趋类似、非金融机构也同样有能力提供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因此,不同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将趋于模糊。另一方面,新经济可能导致金融泡沫的出现。在新经济背景下,由于对新经济产业的前景充满信心,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热情空前高涨,大多数投资者对新经济产业进行投资,可能造成新经济产业的服票价格远远超出其实际价值,从而导致金融泡沫。再一方面,新经济对中央银行政策的有效性提出了挑战。新经济的发展,新的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的出现可能导致货币政策的失灵,同时,电子货币的出现也使得中央银行的传统地位受到挑
战、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能力可能降低。
5.新经济与中国金融发展
5.1 我国是一个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的国家,后进的现实和国情的比较优势意味着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必须发展和完善传统经济。但是,人口与自然资源比例的失调、经济改革和增长的压力又决定了我国必须大力发展新经济,以赶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因此,发展新的经济客观上成为我国新世纪经济发展的战略任务。
5.2 加强对新经济产业投融资政策的倾斜,为社会化风险资本进入创造条件。由于新经济企业在开发、初创阶段的失败率较高,因此,政府的投融资政策需要从对新经济企业的全过程支持转向重点支持其初创时期。具体来说,可以由政府作为出资人成立风险投资机构,出发点是为社会化风险资本的进入创造条件。为实现这一目标,可以考虑的政策选择是:(1)由财政出资组建科技信用贷款担保体系。(2)由财政出资实施风险投资损失财政补偿计划。(3)由财政资金参与组建风险投资种子基金。(4)由政府出资组建技术转移资助基金。另外,还应尽快作出有关鼓励与保护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者的税收优惠政策安排,加大对教育培训的财政支出。在货币政策的运用上也需要更为灵活、主动。
5.3 尽快建立一个完善的风险资本市场体系,为新兴科技企业的成长提供后续融资渠道。这也符合资本市场发展的历史逻辑。从美国新经济发展经验中可以看出,推动新经济的发展将更多地依赖资本市场。资本的生命在于运动,风险资本的正常运作必须有一种有效的退出机制,以此来保证风险资本的收益分享与风险规避。但我国层次单一的资本市场体系显然无法满足这一需求。因此,当务之急是建立一个类似于美国纳斯达克那样的区别于主板市场的二板市场作为新经济的“孵化器”、形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为高新企业提供一个顺畅的融资渠道,特别是为创业资本创造一个便利的退出机制,实现风险资本的良性循环。当然,我国二板市场的设立要吸取主板市场的教训,遵循市场化的原则,为风险投资者提供一个公平的交易环境,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风险
投资领域。在我国,应促进形成一个风险投资家阶层,以提高我国资本市场中的风险社会化水平,这对中国资本市场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将会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无疑,新经济企业融资的市场化也将极大地促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从而会大大加快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产业结构高级化的进程。
5.4 利用现有资本市场的存量资本对新经济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在我国二板市场尚未建立之前,可以利用现有资本市场的存量资本对新经济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包括:(1)上市公司参与风险投资。(2)证券公司可以设立专业部门,专门从事新经济公司的投融资服务或发起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公司参与风险投资。(3)证券投资基金参与风险投资。(4)适当利用外国资金通过合资形式成立风险投资机构,参与风险投资。(5)鼓励社会保险基金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于相对成熟的新经济企业。
5.5 加大商业银行对成熟新经济企业的贷款力度。随着国家政策导向的变化以及新经济产业,如环保、教育等发展的良好前景,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亟需改变其传统体制下形成的传统的经营思路和管理模式,加大对新经济事物的支持,这不仅有利于新经济本身的发展,而且也有利于银行经营效益的提高。
5.6 完善风险投资的法律环境。由于缺乏一个系统的关于风险投资的法律体系,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相关的法律从各个方面对风险投资形成法律障碍与制约,以及将风险投资视为政府的事情,这种立法的基础,导致了我国风险投资业的畸形发育。所以,完善对新经济的金融支持的法律,应当首先着眼于风险投资主体的转换,有必要对风险投资的法律形式进行明确的界定,可以考虑采用有限合伙、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作为风险投资基本的法律形式,并对创业人提供明确的产权保护,激励民间对知识生产和知识创新的投资。
5.7 建立支持新经济发展的良性金融支持体系,关键是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金融工具,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向新技术企业以及传统企业的技改和升级,加快新经济产业向纵深化、个性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与此同时,还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开发各种管理金融风险的新技术和新工具,在活跃金融市场的同时,保证金融市场有序而稳定地运行。
5.8 面对新世纪、新经济乃至金融全球化发展的大趋势,中国的金融业必须客观面对压力和竞争,勇敢接受挑战。(1)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改善和加强宏观经济调控,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参与金融全球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奠定基础。(2)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大力推进金融创新,增强金融业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能力,增强我国金融业的透明度和提高我国金融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3)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提高抵御和防范国际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4)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提高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水平。(5)大力发展教育,迅速提高广大金融员工的现代金融知识水平,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适应新世纪金融发展需要
的现代化金融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