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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帽子”事件终有说法,1999年由于张朝荣的不懈申诉终于有了结果,在鹿城区人民法院院长亲自过问下,鹿城区法院受理诉讼,鹿城区经委(原工交委)也正式将此事列入议事日程。8月25日,张朝荣向鹿城区经济委员会递交了《关于要求改制的报告》,从内部开始承认了企业的性质,得到了区经委和体改委的认可。
分管鹿城运输业的鹿城区交通局(与鹿城区经委系两个牌子一套人马),迫于事实,于1999年8月30日终于发文,要求鹿城区体改委对鹿城运输总公司正名,认为:“由于当时政策规定交通运输业不允许非公有制企业经营,所以该公司以集体名义申报,实为股份制企业。”1999年9月14日,鹿城体改委根据区交通局的报告精神与相关材料和调查情况,向区交通局发出通知并抄送区工商局,同意温州市鹿城运输总公司正名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企业正名到区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于是,张朝荣终于在1999年12月底领回了失去了将近5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过重整旗鼓的几个月,4月5日,还原后的鹿城,召开了新一届董事会,选举张朝荣为公司董事长。
但是,在政府行政干预后的几年里,由于管理混乱,企业一亏再亏,股东抽资、逃资,造成了企业股份、财务的混乱,留下许多后遗症。
原股东杨××,在罢免张朝荣法人代表权力后的几年来,抽走了超出自己原先的投资款,杨××已退出“鹿运”,但到了“鹿运”正名后,他又反过来要重新买得原先股权,并向温州中院状告张朝荣。温州中院于2000年11月10日判决,确认了杨××在“鹿运”的股东身份。
张朝荣不服判决,于近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要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驳回原审诉讼。
一桩由政府行政干预的“红帽子戴出麻烦来了”历经近6年,张朝荣锲而不舍的申诉、诉讼,今天企业虽已正名,但留下的后遗症远远没有消除,内中股权之争还将继续干扰“鹿运”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