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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一些经济界人士预言,非公有制经济将成为21世纪中国经济主流的时候,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却上演着这样的一幕:几乎被人们遗忘的“红帽子”又被一些私营企业的经营者悄悄地拾了起来……
争戴红帽子获取外贸权
浙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非公有制经济大省,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普通人士均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浙江的经济如此发达,个体私营经济功不可没。然而,如今在浙江的部分私营企业中却出现了令人尴尬的一面:一些外贸私营企业却重新戴上了“红帽子”。记者在采访中得知,造成这一历史尴尬剧再次上演,是国家放开外贸经营权的步子太慢,获得外贸经营权的门槛太高,制约了私营企业外贸产品的出口,一些私营企业为了获得自营进出口权无奈重戴“红帽”,不得不冒充集体控股企业。
浙江省不少私营企业反映,尽管国家鼓励出口,但他们感到,要进入国际市场还要受到很多限制。特别是要获得“自营进出口权”,还不那么容易,据浙江省外经贸厅政策法规处的梁志良副处长说,根据1998年外经贸部有关规定,私营企业必须注册资金和净资产都达到850万元人民币以上,连续两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分别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100万美元以上,上报经贸部审批后才可获得自营进出口权。而去年底,外经贸部两次发文,对全国范围内国有、集体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权由审批制改成登记制,条件是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但私营企业并未被列入其中。
目前,通过登记获得自营进出口权的国有、集体企业已遍布全国各地,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而通过审批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私营企业数量则远不能与之相比。
你不让私营企业出口,当地政府又要大力发展经济,这对矛盾逼得私营企业有了这样的举动:按进出口权审批的有关政策要求,他们先让县、市工商局出个假证明,说这是集体控股企业,然后上报到省级外经贸管理部门登记。据新华社记者张奇志介绍,义乌某服饰有限公司正是用这种办法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该公司一位负责人说,不久前,他拿到省外经贸厅的许可证后,到义乌税务部门、外汇管理局和金华海关办理有关手续时,发现这些部门对此事都有“默契”,即明知道这是假的,但也都一路“绿灯”。据悉,通过这种办法,去年仅义乌市就有近20家私企获得自营进出口权。
浙江建德建业有机化工有限公司是国有改制企业,企业主个人占有70%股份。他们向记者反映,外贸权门槛修得很高,以至他们进不了广交会,丢了不少商机。这既是企业的损失,也是国家的损失。据了解,该企业的产品已通过外贸公司销往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十多个国家,预计今年出口额可达2000万元。但是从去年以来,企业就为敲不开广交会的大门而苦恼,老板找了市里省里的外经贸部门,答复是,你还没获得自营进出口权,还不具备进入广交会的资格。
为啥受伤的总是私企
相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就自动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现实。私企老板们认为,尽管中共十五大已经明确了私营企业的地位,但他们仍感到国家政策对私营企业还是“有歧视”,有“双重标准”。他们说,为什么外商投资10万美元就可以获得自营进出口权,而我们即使投资100万美元都还拿不到这个自营进出口权呢?据说外商们仍在呼吁“国民待遇”但实际上最缺少国民待遇的是私营企业。据反映,有的私营企业为出口,不得不拐弯,搞起了“出口转内销”,把资金从外面转到国内,注册了一个合资企业再出口。
浙江省基层的外经贸干部和一些私营企业认为,通过戴“红帽子”来获得自营进出口权,是无奈之举,虽违反有些政策,但符合小平同志的“三个有利于”思想。
有识之士就进出口自营权问题提出质疑,政策虽然限制了私营企业进出口的行为,但无论如何限制不了民营企业“思维”,这就造成了政策不让干,下面偷着干。业内人士指出,与其私营企业在下面偷偷摸摸地干,还不如干脆放开政策让私营企业光明磊落地大干一场。
杭州双马实业公司董事长冯建平说,因为没有自营进出口权,它的进出口业务只能交由一些外贸公司代理。由于一些外贸公司经营不好,资金周转困难,经常出现占用或拖欠贷款的事。最近新开发的天然色素,主要市场在国外,也正因为没有自营进出口权,40%的利润让代理商赚走了。义乌外经贸局长陈仕洋认为,很多民营企业虽然上了规模,但要从事外贸业务,却缺乏外贸知识。一旦加入WTO,面对外商的涌入,他们可能会措手不及。如果我们现在放开,允许有条件的进行挂靠,或者让它获得自营进出口权,它也必然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得到提高。
这也是“练兵”,有何不可?
记者获悉,外经贸部有关负责人曾指出,随着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外贸体制改革,依据我国在加入世贸的谈判中所作的承诺,经贸部将加快改革现行的外贸经营许可制度,逐步向国际通行的做法靠拢,最终实现由审批制向登记制的全面转变。
国有、集体外贸生产企业已经从审批制过渡到登记制,但私营企业仍在“门”外徘徊。那么,经贸部有关官员所言的“最终”目标离私营企业究竟还有多远?
“摘帽行动”遭遇尴尬
由于私营企业在经营准入条件、待遇上仍旧未取得和国有、集体企业同等地位,以至使得南京市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工作进行了两年仍收效不大,对所掌握的挂靠集体企业2100多户至今只甄别、界定了631户,仅占应该甄别户的30%,其他70%的绝大部分私营企业仍然躲在“红帽子”里不愿意出来。
清理、甄别、界定挂靠集体企业的私营企业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于1998年3月联合下达文件,南京市从同年6月开始行动,由市政府召开了各有关部门、区县负责人参加的全市动员大会,并成立了由市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下设由市地税局牵头的全市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办公室,而且区县也设立了相应工作机构。
清理甄别工作从摸清情况开始,该办公室发动了几百人,在调查基础上发现属于应该清理甄别的有2100多户,于是就发通知、表格给这些企业,通知他们来进行企业变更,但有许多企业不愿意变更,后来又进行了两次大清理调查,但仍有相当一批企业无法彻底清理甄别。
南京市地税局税政二处洪斌告诉记者,清理甄别工作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难以进行下去,主要原因有:一方面是企业本身不愿意清理甄别为私营企业,怕影响经营销售,因为仍有一些客户只认国有、集体企业,不认私营企业,如果甄别为私营企业就会在签约、销售等方面受到歧视,甚至还会影响到企业生存问题,此外一些行业至今还不允许私营企业进入,如歌舞厅、矿山、医药等,建筑、装饰业等私营企业在行业里低人一头。所以,就迫使一些挂靠企业还不愿意离开“红帽子”。
一些集体企业内部管理混乱、财务混乱,没有账本的达到1/3,很多竟连当初的挂靠协议书都找不到了,清理甄别就缺乏依据。另一方面是被挂靠单位的利益驱动,挂靠企业基本都是挂靠街道、居民委员会和区县属企业的,而上级对街道和区县企业都有完成经济指标的要求,如果清理甄别挂靠企业就必然会降低这些被挂靠单位的指标数字,而且还收不到管理费了,所以被挂靠单位很不愿意清理甄别。
虽然近些年来非公经济地位有所提高,但由于在开办企业的准入条件和待遇上,仍然对私营企业限制较多、待遇不平等,所以私营企业戴红帽子的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缓解。如果私营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待遇上不做较大改善,恐怕“红帽子”问题是暂时无法解决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