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据悉,国家农业部、对外经贸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0年12月30日联合发出紧急通知,我国将从2001年1月1日起禁止从欧盟国家进口动物性饲料产品,并加强对进口动物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动物性饲料产品主要包括肉骨粉、骨粉、血浆粉、动物下脚料,以及用这些原料加工制作的各类饲料。通知强调,外国企业首次向我国销售饲料,必须向农业部申请产品登记,没有取得登记证的饲料不能在我国销售;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自己辖区内的动物性饲料产品的经营、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经营欧盟成员国生产的动物性饲料产品必须立即就地销毁;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将肉骨粉等动物性饲料产品作为法定检验检疫商品;我国将根据禁止进口发生重大疫情国家动物及其产品的有关规定对欧盟国家的有关动物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做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