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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1月3日发布消息,对黑龙江等六省区使用的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而不再由主管部门逐级下拨。这是继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部分粮库建设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后,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对中国百姓来说还是个新名词。其实,这项制度与我们每个人都有切身关系。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屡禁不止,“小金库”泛滥成灾,专项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对这些现象大家深恶痛绝。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一定意义上是这些现象的“克星”。
权威人士指出,我国现行的国库管理制度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要求。一是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大量预算外资金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二是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三是收入执行中征管不严,财政收入流失严重;四是支出执行中资金分散拨付,各种问题时有发生;五是容易诱发腐败现象。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就是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统统集中到国库单一账户,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国库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是“直通车”式的拨付,不再经过主管部门层层下拨。这样做,有利于加强对政府财政性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从根本上改变资金分散管理,部门、单位多头开户,“小金库”泛滥等混乱局面,也有利于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治腐败。
据了解,前一段时间,我国已在行政单位职工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粮库建设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等方面进行了试点,取得初步成效。考虑到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难度大,将采取逐步到位的办法,今年将继续选择少数部门和地区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推开。(韩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