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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
原中国证监会主席周正庆在全国证券期货工作会议上指出,2000年要着重抓好十项工作,第一条就是建立高新技术板,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1月27日
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由科技部等起草的《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科技部表示,将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完成《高新技术企业板块的发行上市条例》、《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条例》、《创业投资公司管理条例》和《中介机构运作规范》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尽快完成我国风险投资体系的建设。
□3月17日
科技部部长朱丽兰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透露,关于在深沪两个交易所创立高科技板块的工作最近进展很快,虽具体开设时间尚未确定,但中国证监会和科技部都在加快步伐,积极推进这一工作。
□3月28日
国家计委“2000年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白皮书出版。该书对于今年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取向提出,今年要设立证券市场的高新技术股板块,放宽高科技企业上市条件。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上市和配股的有关办法,在沪、深证券交易所设立高新技术板,单独编制股票指数,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上市创造更加优惠的政策条件。
□4月1日
“中国高新技术板上市运作高级研讨会”召开,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提交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二板市场应与主板市场相对独立、平行运行,不宜在同一套监管理念与规则下运行。为避免对主板交易造成冲击,主板的高科技公司不宜转入二板。
□4月17日
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2000年中国企业高峰会”上说,中国证监会已经就设立高科技板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一旦立法方面和技术方面的准备完成就会尽快出台。
□5月19日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高西庆在中国金融业改革国际高级研讨会上发言时指出,要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分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以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主体,同时建立一定规模的第二交易系统,并积极发展网上委托交易。他明确表示,争取在年内建成二板市场。
□6月8日
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在“2000年中国西部企业融资高级研讨会”上说,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二板市场的设立,从目前进展情况看,估计明年初出台。
□6月30日 深交所第二交易结算系统正式启用。
□7月25日
中国证监会秘书屠光绍在亚太金融学会第七届年会上发表讲话指出,目前有关部门正抓紧研究制定创业板市场有关的发行、上市和交易方面的管理办法以及具体操作细则,创业板市场的筹建工作正在加快。也是在这次讲话中,第一次正式出现了“创业板”的字样。
□8月8日 深圳市市长于幼军在北京表示,深圳具备创业板发展的最佳条件,深圳市政府将积极争取创业板市场在深圳设立。
□8月30日
周小川在全国证券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下半年要着眼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加快创业板市场的筹建工作,创业板诞生的日子已经为期不远,可以说正在进入倒计时。
□9月11日 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在一个专题讲座上透露,创业板设立的条例已基本制定好,并已送国务院待批。
□9月19日
深交所发布新版《数据接口规范》,宣布正式启动创业板券商系统技术准备工作,要求各券商务必在11月1日前做好创业板行情另板显示的技术准备工作。
□9月29日 深交所受中国证监会的委托,召开了“创业板市场法规海外专家座谈会”,就创业板规章制度征询海外专家的意见。
□国庆期间,深交所积极筹备创业板市场,抓紧进行了创业板技术系统、人力资源、业务流程、宣传培训以及办公场地等多项准备工作,实现了预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10月12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深圳第二届高交会举办的主题为“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论坛上发表演讲时认为,创业板近期推出较为有利。创业板成为本届高交会的热点。
□10月12日 深交所举办创业板保荐人培训班,经过与会人士的讨论,深交所决定建立保荐人联席会议制度。
□10月13日
周小川在高交会“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论坛”上发表演讲认为在技术准备和规则方面的准备就绪之后,创业板的设立和运行将无别的障碍,即能在较短时间内出台。
□10月15日
第二届高交会“高新技术论坛”上,深交所副总经理胡继之发表了题为《创业板市场与深交所使命》的演讲。这是深交所首次公开就创业板市场所作的全面系统的阐述。
□10月16日
深圳市政府颁布施行《深圳市创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暂行规定》,这是国内地方政府颁布有关创业投资的第一部规章。
□10月18日
深交所发布《创业板市场规则(咨询文件)》,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全国所有的证券营业部按一天发行60只股票对创业板运行情况进行测试。
□10月30日
朱丽兰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指出,“十五”期间我国将积极支持高技术企业进入股票市场特别是创业板市场融资。
□11月2日
高西庆在出席“对外开放形势下的中国证券市场研讨会”时透露,经过大半年的准备,建立创业板的各方面筹备工作包括机制准备在相当程度上已经到位,一旦相关的法规出台,将很快可以实施。
□11月23日 高西庆在西安表示,外企上创业板仍待研究。
□11月25日 朱?基总理在新加坡表示,即将成立的深圳第二板市场不会对香港的创业板构成威胁。
□11月30日 创业板的所有技术准备包括法律法规上的准备全部完成。
□12月4日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证券法》、《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组长王连洲表示,创业板市场的推出最好等《公司法》修改后再进行。
□12月25日 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表示,创业板出台障碍不是太多,正在等待有关条例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