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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初,在贷款、税收、购销以及人事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着对私营企业的一些歧视性做法。因此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寻求挂靠单位,或挂靠乡镇集体企业,通常称戴“红帽子”。此外,还有挂靠学校为“校办企业”、挂靠民政部门为“福利企业”等,花样翻新,不一而论;或设法造成合资假象,称为戴“洋帽子”;有的不愿登记为私营企业而诡称“个体户”,所谓戴“小帽子”。
据了解,当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了便于管理,曾准备把带“红帽子”的私营企业识别出来,还其本来面目,但终因条件不成熟而作罢。
“红帽子”企业到底有多少?有研究者认为,当时隐藏在各种“帽子”下的私营企业数目不会少于正式登记为私营企业的数量。近几年来,随着私营经济法律地位的提升,政策环境已经大为改善,许多私营企业要求脱帽还原,明确企业产权。有人称这是有中国特色的私企“摘帽”现象。
那么,私企“摘帽”到底为什么要“摘帽”?“摘帽”后有什么变化?日前,在河北廊坊召开的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会上,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和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公布的第四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私企“摘帽”后带来了一系列连锁反应。
大批私企已“摘帽”
本次调查共识别出曾戴“红帽子”的企业771户,占全部被调查企业的四分之一。企业“戴帽子”主要发生在80年代,占46.3%;发生在1989年至1992年的占23.5%;1992年以后发生的为22.6%;另有7.6%是成立于1979年以前的企业,后来资产所有权发生了转移,但企业所有制登记迟迟未更改。
调查显示,当初戴上国营“帽子”的占52%,城镇集体企业的为31.3%,农村集体企业为18.0%,联营企业4.5%,股份制企业7.9%,“三资”企业l0%,个体户31.1%,其他为0.9%。“摘帽”时间发生在1989年至1991年期间的占12.3%,1992年至1996年间的占48.1%,1997年以来摘帽的占39.6%。
中共中央统战部经济局局长曹虹冰介绍说,私营企业要求摘去各种“帽子”有多种原因:各种所有制企业税收已经拉平占4.3%;经营活动中的限制比较少占17.5%;社会地位有所提高占19.7%;经营者自主权较易得到保证占27.9%;明晰产权避免出现纠纷占23.7%;其他占7.3%,显然,无论是“摘帽”的时机与原因,都与宏观政策环境的好转紧密联系。
预料之外的“双赢”
这些摘帽私营企业的资产构成到底怎样?“摘帽”前后有无明显变化?曹虹冰介绍说,从私营企业“摘帽”前后实有资产构成看,企业始终是以主要投资者和其他投资人的资本为主,集体单位一向微乎其微,在摘帽的过程中,既没有出现集体资产流失现象,也没有影响企业间的投资和海外投资,相反投资还有增加。但是“戴帽”策略对于这些私营企业来说仍是一种成功的策略。由于得到各种“帽子”后面的保护和便利,摘帽之前发展基础较好,到1999年底,这些企业实有资金中位数为200万元,职工人数62.5万人,年销售额453万元,纳税17万元,交费3万元,纯利润22万元,无论是规模还是经济效益都超过全部被调查企业的总体水平。
她说,在摘掉各种“帽子”的过程中,尽管也产生了一些争执,但是这几年私营企业户数增加速度较快,与“摘帽”还原是有很大关系的。
她认为,“戴帽”发展确实造成产权不规范,不清晰,但是正因为有了这种模糊性,使这些私营企业发展在特定历史时期融入其生存背景之中,这正是在体制转轨过程中一些私营企业的高明之处,成功之处,这也是特定条件下的产物。因此谈论产权清晰与否的利弊时,不能够离开具体历史条件和时代背景。
没有想到的“结果”
曹虹冰还介绍说,我们从被调查的私营企业中识别出19户是近年来改制成为私营企业的。其中2户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10户为城镇集体企业改制,2户为农村集体企业改制,另有2户联营企业、3户股份制企业改制成为私营企业。在改制时间上,3户是在1995年以前改为私营企业,8户是在1995―1996年间改制,另8户改制在1997年以后。
她认为,衡量改制的效果主要看两条,一是对企业生产是否有利,二是对投资者与工人是否有利。她说,从调查中可以看出企业改制后,生产效益好转,利、税额都在上升,销售额和税额都高于全部被调查私营企业的总体水平。到1999年末,这19户企业每户实有资金平均为145万元,略低于全部被调查企业实有资金的一般水平(150万元),但销售额与企业资金比例以及纳税额与企业资金比例都比总体水平更好,说明这十几户的经济效益相当不错。
“摘帽”后的私企关注国企改革
调查还公布了“摘帽”后的私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情况。从1997年到1999年,正是国有企业减员增效、扭亏为盈的关键阶段,国有企业机制的转变给私营企业进一步发展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调查显示,有23.9%的被调查企业已经或正在兼并、收购、租赁、承包破产的或效益差的国有企业,其表现出了应有的姿态。
曹虹冰介绍说,被调查企业对待国有企业改革的反应是:已经兼并或收购破产的国有企业占7.9%;正在着手兼并或收购国有企业的占8.3%;已经承包或租赁效益差的国有企业占3.4%;正在着手承包或租赁效益差的国有企业的占6.7%;目前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的占67.7%;将来也没有打算这样做的占6.1%。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妥善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是关乎社会稳定的大问题,私营企业为此作出了积极贡献。据工商行政管理统计汇编提供的资料,1997、1999年两年中,私营企业分别吸纳了下岗职143.85万人和41.17万人。
她说,我国改革开放一个重要的经验是,在原体制内经济成分稳妥改革的同时,积极扶持了原体制外的非公有制经济,这样就为公有制经济以后更为深刻的改革积累了经验,争取了时间,积蓄了物质力量,避免了经济全局的被动和社会整体的震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