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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文件,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咨询文件》,对咨询文件有意见的人士将意见于2001年1月8日之前邮至北京西城区金融街16号中国证监会“可转债意见箱”(邮编100032),或发电子邮件至csrcipo@163bj.com。
征求意见稿包括:
1、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施意见
2、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报送申请文件的标准格式
3、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5、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