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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目前,很多产品的说明书不仅让人无所适从,而且还容易诱发很多的安全隐患,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近来也呈上升趋势。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在京发出2001年第一号消费警示:产品说明书不能只“说”不“明”。
今年7月至11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北京、重庆、浙江、深圳、沈阳、成都等地的消费者协会联合开展了4个月的产品说明书评议活动。本次评议报告显示,药品、手机、农药化肥、玩具、化妆品和空调器等产品说明书存在只“说”不“明”等种种问题。
据介绍,产品说明书领域主要存在着应列内容不全、擅自扩大适用范围、虚假宣传、项目五花八门、缺少警示内容、技术用语过多等种种问题。单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对随机抽取的83份药品说明书评议结果看,就有36份说明书存在格式欠规范、缺项严重、叙述不清等问题。
据调查和专家分析,产生以上问题主要是由于部分生产企业对产品说明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生产企业为追求销量、夸大宣传自己的产品。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产品说明书真正发挥好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发出本次警示:提醒消费者加强对各类商品知识的日常学习;选购商品时要认真阅读说明书;不要购买不按规范要求制作说明书的商品;对进口商品,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提供中文说明书及经销商名称、地址,否则应拒购。
针对目前产品说明书领域存在问题较多、无章可循的现状,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及早制订系统、详实的产品说明书编写规范,加强对产品说明书的监督管理。(张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