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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乐(0533)董事会和北京证券按照要求,日前对公司此前受让集团公司“万家乐”商标专用权的交易进行了补充说明。
北京证券称,“万家乐”商标由集团公司1988年注册持有,之后集团公司进行了大量基础投入,使该商标迅速成为全国知名品牌。1992年10月股份公司成立后,一直无偿使用“万家乐”商标。基于此,财务顾问报告认为,商标专用权的转让可以理顺“万家乐”商标的归属问题,有助于稳定现有“万家乐”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北京证券特别声明,对该次交易所发表的财务顾问意见是独立的。
据悉,该项交易的购买价格为3亿元人民币,摊销年限十年,每年将产生3000万元的摊销成本。据公司董事会预计,从2000年起的三年内,公司每股收益将各减少0.022元、0.044元和0.035元,对股东权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也有轻微影响。但公司认为,通过积极开展品牌运营,上述负面影响有望抵消。公司还特别说明,交易完成后,原来使用“万家乐”商标的万家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将不再使用“万家乐”商标。
另据公告,“万家乐”商标评估使用的是收益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00年4月30日,“万家乐”商标专用权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312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