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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1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国家将减税五成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减轻个人住房出租的税收负担,从而进一步盘活房屋存量。
通知说,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营业税、房产税暂减按3%和4%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
按照现行房屋租赁税收规定,对个人出租的住房,国家按租金收入征收12%的房产税、5.5%的营业税及附加,并按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净收入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据测算,调整后,个人出租住房税收负担率平均下降五成多。其中,月租金800元的住房税收负担额由140元降为58.4元,月租金1000元的住房税收负担额由180元降为85.7元,月租金2000元的住房税收负担额由520元降为25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