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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2014年度火电规划及建设专项监管情况显示,“未核先建”及“不按核准要求建设”的问题依然存在。
为强化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火电规划、项目核准及建设情况闭环监管,2014年10月至12月,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派出机构在内蒙古、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宁夏、新疆等8个省区开展了2014年度火电规划及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监管。
国家能源局通报,监管发现三方面问题:一是火电项目优选工作的规范性有待提高;二是部分核准在建和已纳入规划火电项目工作进度迟缓;三是存在“未核先建”及“不按核准要求建设”的问题。
国家能源局提出,针对监管中发现的“未核先建”违规建设等问题,应按照“谁核准、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保障国家规划的严肃性和能源项目建设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