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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甲醇期货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挂牌上市。当月13日,证监会宣布批准郑商所开展甲醇期货交易,这是继铅和焦炭之后本年度第三个获批的期货品种,也是国内第一个液态期货品种。
金鹏期货开发部经理赵克山认为,这将有利于国内甲醇价格机制的完善。长期以来,甲醇价格波动较大,甲醇期货上市将有利于相关企业进行套期保值,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和库存。
但是赵克山提醒现货企业,一定不能以主观判断来看待期货市场,而应顺势而为;另外,企业应该明白,做期货是为了规避风险,而不是投机。
花落郑商所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甲醇生产国和消费国,2010年甲醇产量1575万吨,占全球的30%以上,表观消费量2093万吨,占全球的40%以上。甲醇现货商品率高,物流顺畅,贸易活跃,可供交割量充足。
同时,我国甲醇的供求由市场调节,价格完全放开,企业购销随行就市。甲醇产业链长,跨度大,保值及投资群体多。以甲醇为原料的一次加工产品近30种,以甲醇为原料进行深加工的产品可达上百种,涉及化工、能源、建材、医药、农药和纺织等多个行业。
因此,郑商所相关人士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认为,从产品自身特性来看,甲醇是比较理想的期货交易品种。“市场对甲醇期货有现实的需求。甲醇现货价格波动频繁、波幅较大,广大生产、贸易及消费企业避险需求强烈,希望尽快上市甲醇期货,为其生产经营提供发现价格、规避风险的手段及工具。”
甲醇期货为何会花落郑商所?
业内人士认为,这与郑商所自身战略有关。1993年,郑商所从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独立出来,长期以来期货品种单一,一直以 农产品(000061) 为主。近年来有意向化工能源类发展,2006年12月PTA期货在郑商所上市,现在上甲醇期货将有利于更加丰富郑商所的交易品种。
另外,郑商所地处甲醇主产区。我国甲醇的主产地为山东、内蒙古、河南、陕西、山西、河北等省区。2010年甲醇产量在100万吨以上的5个省区合计占全国总产量的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