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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权威人士表示,近年来证监会持续创新监管理念,坚持“加强监管,放松管制”。本次证券机构行政许可调整,即是证监会的主动“出击”。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之下,方案设计充分考虑了当前证券业发展和监管的实际,和资本市场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要求。
2004年8月,为了应对中国证券行业自建立以来面临的第一次危机,根据国务院部署,证监会开始对证券公司实施综合治理。从那时起直至2007年8月,证监会共处置高风险公司31家,重组证券公司27家,证券公司历史遗留风险彻底化解,财务状况明显改善,合规经营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此间,证监会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关于机构监管审批的基础性制度并力促落实,机构监管部亦大力推进审核工作改革。比如,审核标准统一明确,不搞个案审批;审核程序标准化管理,审核尺度严格一致;审核进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等等。
权威人士表示,上述政策的实施,使此前一度存在的“审核过程不透明、审核标准不公开、审核周期长、审核件积压”的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证券机构频繁“跑会”的现象也得到彻底扭转。原某省副省长,现任某证券公司董事长曾感慨地说,“机构部的审批,没有潜规则”。
受此影响,“十一五”期间,证券行业得以持续健康发展,风险始终控制在较低水平,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股市大幅波动的考验。此间,证券行业资产规模迅速扩大,资本实力大幅增强;经营状况全面改善,盈利水平大幅度提高;证券公司的规范化程度大幅提高,彻底消除了行业一度存在的普遍性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