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秋节临近,“满城尽是礼品券”的现象开始显现,隐身角落的“黄牛”俨然把这些月饼券当成低买高卖的赚钱良机。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近日怀揣月饼券的“黄牛”甚为“猖獗”。业内人士指出,倒卖月饼券属于倒卖有价票证,严重影响了月饼销售市场的秩序,该行为涉嫌违法。
收入不菲
坐在街边躺椅上,腰间跨包,这是昨日记者在上海浦东新区乳山路看到几个经常“倒票”熟面孔的群相。记者凑上去询问:“金茂的月饼券,你这里收吗?”“当然收,我这里买、卖月饼券都做,绝对是市场收购最高价,刚才有个人一下就拿走了六张100元的月饼礼品券,换钱多实惠,不想吃月饼还可以买别的。”一名身穿牛仔装的青年男子悄悄地告诉记者。
除了在街道、蛋糕店门前倒卖,网络也逐渐成为“黄牛”的新战场。记者在淘宝网搜索“月饼券”,发现有关月饼券的信息铺天盖地,哈根达斯、克莉丝汀、元祖等知名品牌,价格多为券面金额的6-8折。
低价买进、高价卖出,中间差价让“黄牛”收获颇丰。“月饼这东西也是为了迎合节气,过节了就不值钱了,我们就是赚一个差价。”上述男子称。据了解,“黄牛”一般以原价四五折的价格买进月饼券,然后以八折左右的价格兜售出去,中间的利润大概有两三成,一盒月饼可以赚上20-40元,回报十分可观。
各取所需
“中秋节前,单位发的加上亲戚朋友送的月饼券,总共有十来张,牌子都不一样,如果提货的话,不知道要跑多少回,换成现金最合算。”市民袁先生道出了很多人的心声。
上海商学院管理学院教授彭理正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黄牛”倒卖月饼券这一行为,其实是由“月饼券”自身特点造成的,市民收到月饼券后,自己用不了,就会想法子卖掉,而黄牛看到其中有利可图,便大行其道。正是有了这个“流通渠道”,卖月饼券、买月饼券、倒月饼券三方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月饼的实物销量要远大于月饼券的销量,“黄牛”的行为对市场影响并不大。而对于热衷网上购物的消费者来说,先在网上购买月饼券再去消费,确实合算,可以节省20%-60%的费用。
倒卖违法
不过,这一看似平常,皆大欢喜的交易行为,在业内人士看来,却有违法之嫌。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3款规定,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黄牛’倒卖月饼券的行为属于倒卖有价票证,扰乱月饼市场销售秩序的违法行为,所以最高可处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吴冬说,只要“黄牛”有一次交易,警方就可以按照《处罚法》将其行政拘留。如果“黄牛”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月饼券,数额较大的,有可能构成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