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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从2008年6月20日零时起,我省90#汽油和0#柴油零售中准价每吨提高1000元,可以下浮,但不得突破8%的幅度,对擅自提高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价格范围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查处。
根据省物价局、中石化贵州分公司和中石油贵州分公司发出的成品油价格调整通知,从2008年6月20日零时起,贵阳市的油品价格已作了调整,90#汽油的零售价调整为5.73元每升、93#汽油的零售价格调整为6.07元每升、97#汽油调整为6.41元每升、0#柴油调整为6.09元每升(以上价格不含清洁剂价格)。
通知要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我省成品油市场供应的责任,积极组织成品油货源,切实保证省内成品油市场供应,要做到不限供、不断档脱销。同时,各级物价部门对擅自提高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价格范围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从严查处,坚决制止搭车涨价行为,努力稳定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价格。
记者昨日在贵阳市多家加油站看到,油价标识牌已经标上了新的价格,车辆正在有序地进行加油。对于此次油价上涨,有司机表示:“可以理解,但明显感受到了由此带来的压力。”一些出租车师傅则表示“上涨幅度较大,运营成本增加较明显,估计每个月要多承受五、六百元”。贵阳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控制成品油调价的连锁反应,对趁成品油价格调整之机抢购、囤积成品油,以及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