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寿嘉华在此间说,我国将取缔三类开发区。
寿嘉华介绍说,这三类开发区是:第一类,县以下人民政府设立的开发区经过清理以后要被撤销。第二类,国家、省、地区设立的开发区如果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要予以撤销。另外,如果符合规划,设立以后长期撂荒,没有投入,这样的开发区经过清理以后也要予以撤销。第三类,省里设立的开发区,虽然符合规划,但是在国家批准的规划之内擅自进行扩大,占用了比较多的耕地或者基本农田,经过清理以后,应该核减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