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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土地使用行为,防止政府土地收益流失,创造公平的土地市场环境,市政府日前下达了《关于清理中心城区土地隐形市场的通知》,对中心城区土地隐形市场的清理工作即将在天津市展开。目前,土地管理部门正在进行前期准备。
清理中心城区土地隐形市场,就是对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使用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将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变相隐蔽形式出租、转让等非法交易行为进行清理。清理中凡用地项目不符合城市规划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者需将房产恢复原状,土地恢复原规定的用途。凡用地项目符合城市规划性质,但因城市建设需要,近期将实施拆迁改造的,经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批准,由国有土地使用者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手续,按租赁期限为一年的租金标准缴纳土地收益。凡用地项目符合城市规划性质,或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予以保留的项目,原国有土地使用者需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按评估确认地价的20%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在土地出让期限内,按年度等额支付土地出让金。
清理工作将分步实施,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对中心城区土地隐形市场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土地隐形市场现状和底数,分类建立清理台账。在发布清理公告起一个月内,各类隐形土地交易行为的国有土地使用者,要到所在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凡未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各类隐形土地交易行为国有土地使用者,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今后,工商部门在企业工商年检时,将审核年检企业的《土地使用证》。凡无《土地使用证》或现实用途与《土地使用证》记载内容不相符合的,不予办理工商年检。房产管理部门对未按规定办理有关规划批准手续或未按国有土地性质使用土地的,不予办理房产置换手续,不予办理房产交易手续,不予批准改变房屋使用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