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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阻拦QFII投资步伐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人民币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和税收问题。”摩根士丹利一位高层日前向《证券市场周刊》透露了QFII投资“迟缓”的玄机。如果不是这两个障碍,QFII在A股市场的投资绝不止17亿美元。
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和中国整体金融改革息息相关,并非一朝一夕可以解决,QFII对此也都有备而来,因此,虽然是问题,但也并没有让人措手不及。
摩根士丹利高层指出:“摩根士丹利的QFII投资现在非常谨慎,甚至可以说是按兵不动,究其原因,就是我们需要再观望一段时间,看看如何解决税收的问题,一旦这个问题能够妥善解决,我相信摩根士丹利的投资将会让人为之一振的。”
但是,“税收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妥善的处理,我想它对QFII投资信心的打击将会非常大。”台湾金鼎证券集团投资银行部首席执行官林俊良非常严肃地告诉《证券市场周刊》。
他们的话绝非危言耸听,《证券市场周刊》了解到的情况表明,眼下,所有的QFII目前都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问题亟待解决——税收。
年报无法编制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开放的试验品,QFII与中国特色的其他改革一样是“摸着石头过河”。在没有先例可援的情况下,QFII进军A股市场,问题也由此伴生,比如如何对QFII征税。
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中,对于投资人的税收一般包括印花税、红利税,资本利得税项目在我国目前尚未征收。印花税目前税率是0.2%,红利税为20%由上市公司在分红时代扣代缴。对于QFII,除了必须缴纳的印花税以外,有关QFII的其他税务项目都没有得到确定,包括国内投资者缴纳的红利税,上市公司亦没有代扣代缴。
“在去年QFII进来的时候,大家都很着急,当时国家税务总局还没有就QFII的税收问题给出明确的规定,只是告诉大家在年内会做出相应的说明。但是至今有关部门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野村证券方面向《证券市场周刊》介绍,“我们也和证监会的有关部门沟通过了,每次开会都会问问。”
“我们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现在惟一的希望就是尽快明确。”德意志银行QFII项目负责人略带急切地对《证券市场周刊》表示。
并且,这个问题已经影响了QFII的正常业务。瑞士银行中国证券部主管袁淑琴向《证券市场周刊》透露,瑞士银行在编制年度报表时无法就QFII在中国投资做出准确的评判,因为国内有关部门尚未就QFII的税收问题给予明确的回答。“我们在做QFII年报时,会计师们找不到基准处理这个问题,一点办法都没有,现在只好等待了,心急火燎却是束手无策,”袁淑琴称。
其他几家QFII也纷纷向《证券市场周刊》做出了同样的表态,焦急之情溢于言表。而负责在国内为QFII和有关政府部门之间协调关系的托管行们更是异常着急,多次前往有关部门进行磋商。
“为了这件事情,我们没少向证监会呼吁,会也开了不少,不过每次都是无功而返。”一托管行负责人向《证券市场周刊》证实。
JP摩根董事总经理、大中华区营运委员会主席朱德淼也承认,到目前为止,JP摩根QFII项目的投资还没有下单,持观望的态度,其中就有对税收问题的担忧。
朱德淼进一步指出,这个问题表面看很简单,其实非常复杂。它涉及到一个问题的两个角度,即对外资的税收和证券业的税收问题。特别是加入WTO后,中国现行的税制正处于和国际税制接轨的重大转型的微妙时期。“对于外资机构而言,要求很简单,就是政策的简单明了。”
“更为急切的是,现在我们很多的客户交易活动都已经完成了,而税收问题还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如果税收政策不断延缓出台将会使我们无法和客户解释。另外,如果出台后税收政策有变,以前有的交易该怎么处理就不好解决了。”袁淑琴告诉记者。
各方正在交涉
一份QFII对国内A股市场环境的报告指出,对于QFII而言,交易成本主要包括托管支出、佣金、印花税(交易值的0.2%)及转让费(0.1%)。由于竞争激烈,所收取的实际佣金率可能只有0.05%-0.1%,但是,由于国内经纪行与国外经济行的合作,QFII的实际佣金率可能达到0.2%。A股交易的托管服务月费率为投资组合净资产值的0.25%。对QFII机制下的境外投资者而言,由于提供A股研究所包含的额外成本,认为所付的实际佣金率可能更高。当台湾1991年首次开放股票市场时,境外机构投资者所付的经纪费高达1.5%-2.0%。在如此的重负下,QFII自然对税收问题不能等闲视之。
由于事情牵涉多个政府部门,因此,证监会方面表现得比较谨慎,内部人士含蓄地向《证券市场周刊》表示,关于QFII纳税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各方交涉的问题,关键还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态度,证监会只是起一个协调作用而已。
“这个问题的解决最终当然需要财政部的认可和批准,但是,现在事情还在进展中,我还暂时没有什么可以透露的。”财政部税制税则司有关官员谨慎地回避了《证券市场周刊》的提问。不过,他强调,QFII的税收问题相当复杂,而且要牵扯到许多的相关利益单位,要做大量的协调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对此事更是讳莫如深,委婉地拒绝了《证券市场周刊》的采访要求,不愿发表任何意见。
“在这个问题上,证监会是相当了解情况,并且积极希望妥善解决,他们对当前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引入QFII的目的都有自己的想法的,因此,证监会一直在积极推动问题的尽快解决。不过,由于涉及的部门很多,而且各方的利益都要协调好,加上又处在加入WTO后的大环境当中,所以,处理起来也不是证监会一家说了算的事情,”知情人士坦率地指出。
“从税收,特别是证券业税收的角度来看,所有的QFII在国内资本市场上都是初来乍到,蹑手蹑脚的,我们迫切期待管理层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朱德淼的意见代表了QFII的想法。
据知情人士对《证券市场周刊》透露,在3月份左右,有关部门就要对QFII的税收问题给出一个答案了。
三种方案待选
QFII之所以对税收问题“倾注”如此巨大的关注,显然是因为税收的多寡对他们的交易成本将产生很大的影响。
《证券市场周刊》综合各方面的信息表明,当前存在三种意见:维持现状、征收QFII的资本利得税和征收QFII所得税。
维持现状的看法为QFII所推崇。“QFII当然是会按照中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依法纳税的。”作为哈佛大学法学院的高材生,袁淑琴对这个问题有着更多的想法,“我们只是期待能够充分在QFII的征税问题上考虑到国内资本市场的实际,并参照H股和B股市场的情况,尽早有一个明确的态度和稳妥的方案。”
其他几家QFII也赞同瑞士银行的观点,均强调对QFII的税收应该本着“保护”的原则,尽量予以“照顾”,少纳税甚至不纳税,“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地推进QFII的发展,鼓励更多的客户投资中国市场。”也就是说,QFII们希望的是维持现状。
“目前在H股市场上所有的税都是免除的,而在B股市场上也豁免了外国投资者的资本利得税。尽管H股和国内的市场与法律环境大相径庭,但至少也说明各个地方对资本市场发展的照顾。我认为,在QFII的税收上至少不应该较B股不利嘛!”袁淑琴认为。
德意志银行人士也表示赞同,他称:“在QFII纳税的问题上应该考虑A股、B股和H股市场一视同仁的原则。”
征收QFII的资本利得税也是得到部分人士支持的一种看法。他们认为,根据国外成熟资本市场发展的经验来看,征收资本利得税亦无可厚非。
但是,“在国内并不征收基金的资本利得税,如果征收QFII的资本利得税,显然并没有给予QFII以国民待遇,这和WTO的大原则相背离,”托管行负责人从为客户服务的角度对这种看法提出了质疑。
袁淑琴强调:“从其他国家引入QFII制度和吸引外国投资者经验看,其他国家都不征收资本利得税这个项目,并且在税收问题上对外国投资者并没有任何特殊处理意见。”
国内基金经理们表示,长期以来,国家对基金都是采取特殊的处理办法,不收基金的资本利得税。而且,每年都会专门为基金的征税问题单独发文说明。因此,如果要征收QFII的资本利得税,那么,其潜台词就是国内的基金也要征收资本利得税。
而要征收QFII所得税的看法遭到了QFII的一致反对。他们认为,QFII并非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亦并不完全符合国内法律要求的缴纳所得税的要求。而且,在国内基金是不缴纳所得税的,缴纳所得税的是基金管理公司。因而,以此为参照,作为一支投资基金的QFII亦不该缴纳所得税,何况所得税税率之高也令QFII瞠目结舌。
财政部科研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孙钢则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他告诉《证券市场周刊》,有关税收品种的认定要由具体的税务管理部门界定。不过,所得税的缴纳并非如QFII所言,需要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拥有厂房等项目,进行经营活动,根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政策和法律的规定,所得税的征收只要是课税的主体是独立核算的单位就可以进行征收。
他的看法也得到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士的赞同,该人士向《证券市场周刊》指出,QFII毕竟是一个实体,它实际上也是在进行着经营活动,所以,收他们的所得税亦未尝不合法规。“其实,这个问题解决的关键还是要看国家对这件事情的态度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