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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第三大石油公司BP石油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先后沽售其所持中石油和中石化的股份,此事不仅引起了香港国企股行情的巨大震荡,同时也对国内股市的“核心资产”概念是一个极大的打击。
投资股票不是BP的核心业务,在对待被中国股市视为“核心资产”范畴的中石油和中石化这样的股票投资上,BP的投资理念和策略同贴上价值投资标签的“核心资产”概念也迥然有异。BP毫不拖泥带水也不加掩饰地表明,出售中石油和中石化不是融资的需要,是因为这项投资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BP起到了当初预计的作用,现在退出资本市场也是出于商业考虑。
在这里,BP的观点至少表明了这样几层意思:一是战略投资者并非股份公司的长期股东,其所持股份是可流通的,没有一成不变的“核心资产”可言。二是在战略投资者的辞典里只有“商业考虑”,长期投资也是有时间性的,要掌握“适当的时机”。BP之所以认为现在是出售中石油和中石化的“适当的时机”,其中,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市场表现显然是一个重要的因素。BP当初分别以1.27港元和1.61港元买入中石油和中石化,目前出售的价位分别为3.70港元和3.15港元,获利分别达到191%和95.65%,盈利颇为可观。
目前国内股市流行的所谓“核心资产”说,实际上是指持股人的资产,即主力机构持有的重仓股。这种持股人资产的价值是以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而股价虽然同反映股票价值的公司核心资产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增长成果,但由于影响股价的因素很多,因而股价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公司的核心资产价值。也就是说,即使机构重仓股不乏蓝筹股,也不能简单地用蓝筹股的核心资产价值来定位机构持有的股票价值。从股票价格来说,机构仓位里的股票价值不仅取决于股票本身的核心资产价值,在很大程度上还同其流通性即投机性有关。这两者是不能混淆的。
“核心资产”说显然并非泊来品。国际战略投资者可以认同中国蓝筹股的投资价值,但是未必认同所谓“核心资产”。在他们看来,价值投资的事情也有一个投资机会问题。无论中外股市,股票的账面收益都是过眼烟云。国际战略投资者如果不在“适当的时机”抛售中石油、中石化,同样不足以证明其棋高一着。就此而言,以投机手法对待价值投资,其实也无可非议。“核心资产”作为在机构持仓中有可能带来丰厚收益的那部分,也是受一定时间条件所制约的。花堪折时直须折,娇艳欲滴的鲜花何必要成为像古董一样珍藏的“核心资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