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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银监会官方网站消息,在股份制银行发展初期,由于银行盲目扩大规模、行政干预以及监管缺乏经验等,中小商业银行一度存在较高经营风险,走过一段弯路。随着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逐步完善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政府职能转变、银行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和监管队伍日益专业化,中小商业银行总体上已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的要求,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积极支持金融创新和发展,将股份制商业银行做为中国银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同时,由于设立新的中资银行法人机构会对中国现有银行体系和市场格局带来重大影响,而中国银行业风险还比较突出,银行业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尚待完善,银行业监管机构一直对新设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实施审慎的准入措施。
目前,渤海银行正在筹建中,浙江商业银行也在重组过程中。银监会对此提出了若干要求:一是新设银行法人机构应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有所创新;二是必须能控制住关联交易和关联贷款风险;三是政府不干预银行的日常经营;四是银行发起人股东中应当包括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五是银行应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人事管理制度,拥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六是银行应具备有效的资本约束、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约束和风险管理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