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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市的全流通与国有股减持,一直是中国资本市场讨论的焦点,在“第八届中国资本论坛”上,众多专家认为,目前全流通与国有股减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国有股减持应建立试点先行的办法,在全流通过程中不追求一个完美的方案,但一定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专家认为,2004年是启动全流通的一个好时机。
李青原:今年启动全流通是个好时机
证监会规划委主任李青原说,2004年我国的经济在好转,股市的投资理念也在好转,特别是股市现在是稳中向上。在这样的大形势下,解决全流通问题是非常好的时机。
李青原说,全流通肯定会引发一场非常重大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全流通实施可以采取试点先行的办法,在全流通实施的过程中,最切实的保护公众股东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在涉及到自身利益的问题上要有知情权、话语权和表决权。在实施全流通方案的过程中,一定要有一些市场或者是非市场的手段,使市场的价格不要过多的波动。全流通的有关方案,实际上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证监会作为监管部门应该规定一个大的原则,即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东应该各达到50%以上。这样一个全流通的方案,才是可行的方案,才是可以接受的方案。具体用什么样的技术措施,是缩股,还是配股,如何赔偿等等,这些需要时间来定。确定了这些问题以后,由各个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来决定具体操作方案。政府部门应该考虑到如何使这个过程比较平稳,防止操纵,防止行政定价。如果说公平的话,有愿意买有愿意卖这本身就是公平。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用其他的方式就很难说是公平。
魏杰:全流通与减持应同时进行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魏杰说,全流通是关系到投资者利益保护的问题,如果真正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股市就会产生诸多问题。全流通过程中,有几个原则必须坚持。
第一个原则就是必须把全流通和国有股减持一起进行,不能分割开来。如果先减持再流通,投资者的利益可能很难保护。现在之所以才能保护一点投资者的利益,就是国家手里还有国有股。一旦把国有股减持为非国有股的时候,非国有股没有这个责任,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就很成问题了。所以我一直不太赞成先减持后流通的办法,我一直主张流通和减持一同进行,这个时候国家可能有很多优势解决利益保护问题。
第二个原则是我们在全流通的过程中,一定要与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相配套。因为如果治理结构问题不解决,这样全流通可能会导致更大的损失。
第三个原则是全流通的战略选择应以个案为主。就是全流通一旦定下来怎么操作,应该进行个案处理,应该规定几个条件,符合条件都可以进行全流通。
第四个原则,在全流通的过程中,还要适当的考虑和研究别的方面的改革和配套问题。因为全流通是很大的问题,如果别的方面改革不配套也是很难推进的,比如说入市的资金问题。所以一系列相互的配套问题要解决,如果不解决的话,仅仅考虑全流通就很难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问题。
季晓南:要有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
国资委研究室主任季晓南说,全流通应该做到一视同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最近,国资委主任李荣融阐述了一个观点。他说,国资委作为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管理国有资产的特设机构,是国有产权的代表,我们讲产权归属要清晰,归属清晰最主要的问题是要保护产权。既然是受国务院的委托,也可以说是受全国人民的委托,我们做到同股同利,同股同权,是负责任的态度。如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全国人民是不负责任的。解决全流通问题的关键在于找到一个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形成机制。在目前没有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机制之前,如果现在仓促的进行全流通,这中间的流失是不可避免的。
曹凤歧:全流通要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歧说,全流通在中国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而且是必须解决的问题。由于国有股、国有法人股不能流通,造成很多问题。全流通的解决总的来说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第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能一家说了算,要考虑到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共同的法律地位来讨论这个问题。第二要保持市场的稳定。第三应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流通股已经占了流通股大便宜,这已不公平。第四,国有股减持,还要考虑保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