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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地收到来自9866的短信,其中一条收费高达28元。昨天,郑先生将中国联通公司告上西城法院,索赔各种损失9000元。
郑先生诉称,最近,他收到许多来自9866的手机短信。因为使用的是联通公司的手机,他便拨打联通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的电话咨询,对方回答,这些短信经过机主订制后才能发送,所以属于收费服务。
他再度和联通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对方告诉他,这些短信是他2003年12月24日凌晨3时17分上网订制的。郑先生更觉奇怪,首先,他不爱上网;其次,订制短信应该用手机密码,而他自己都不知道手机密码。他先后找到联通公司在方庄和西单的营业厅,对方给了他一张打印出的短信订单,并称研究后再答复。
郑先生查询手机话费清单后惊讶发现,这种短信从2003年11月18日就开始发送了,其中每条价格有5分、4.5元、10元、15元不等,其中最贵的短信一条高达28元。见对方不能给他满意答复,郑先生决定将中国联通公司告上法院。
无独有偶,就在郑先生状告中国联通公司的前一天,丁先生也以大体相同的原因将北京移动通信公司告上海淀法院。
1月6日,丁先生到海淀法院诉称,2003年12月28日,北京移动通信公司通过手机向他发送短信息,内容为:“你已制定完美男女,资费5元/月,退订回复QUITWMNN。客服:010-62975021网址www.my1828.com。”丁先生声称,他从未听说过此网站,也未曾与此网站所属的北京联飞无线通讯公司有过任何联系。丁先生说,他多次被迫接收此类信息并被扣了资费。现起诉要求北京移动通信公司、北京联飞无线通讯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向他赔礼道歉,并赔偿他精神损失费1000元。
昨晚8时30分,记者就郑先生的情况咨询了中国联通北京1001服务热线。1212号服务员证实,9866是联通公司的合作伙伴,而且手机用户没有订制短信的话,9866是不会提供短信服务的,所以由此产生的费用肯定由机主承担。
昨晚8时46分,记者就丁先生的情况咨询了北京移动通信公司客户服务中心(1860),1310号服务员回答:有多种原因能导致这种情况发生,比如上网的时候,机主不小心订制了这种短信服务;手机中本身就有移动梦网订制菜单,操作不慎就可能发送订制指令。像丁先生这种情况,她还不能确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所以不能给记者确切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