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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球首屈一指的彩电生产大国,中国的彩电企业无疑是最具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国际贸易经验的企业群体之一。但是,欧盟和美国这两个全球最大的彩电消费市场接连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却让我们看到了中国彩电业左支右绌、疲于应付的尴尬局面。
具体到美国的对华彩电反倾销,截止到目前,我们至少看到了中国彩电业暴露出的3个重要的缺陷,或者说败笔。
第一败笔,至今拿不出证据证明真正的对手是谁。
此案主要起诉方美国五河公司,只有700名员工,主要生产一些家电的配件。美国彩电销售商沃尔玛公司的代表在本案的听证会上曾表示,该公司“与世界上的彩电制造商有着广泛的接触,并且总是欢迎与新的供应商进行接洽,但是,沃尔玛从未听说过五河公司,而且也从未与五河公司接洽过。"正因为如此,几乎所有的中国彩电企业都确信,在本案中,小小的五河公司只是枪手,意图将中国彩电赶出美国市场的另有其人。但是,这个幕后的对手到底是谁,出现了不同的版本。
从2003年5月份至今,欧洲的两家彩电企业和亚洲的一家彩电企业,先后被中国媒体和该案律师怀疑为幕后黑手,而且怀疑的理由非常有说服力。比如,如果一家彩电企业在墨西哥有巨大的生产能力,那么,将中国彩电赶出美国市场后,墨西哥生产的彩电就可以凭借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便利长驱直入进入美国市场;再比如,跨国公司一般都有严格的市场划分,但是如果该公司在中国的彩电合资企业突然不远万里向美国出口彩电,这是否会有设置“人体炸弹”、给美国反倾销制造口实之嫌,等等。
尽管疑虑重重,但是直到今天,没有人拿得出证据证明五河公司背后另有黑手,更不要说这只黑手是从哪里伸过来的。这增加了中国彩电企业继续开拓美国市场的复杂性,是让中国彩电企业最为恼火的事情。
第二败笔,争取市场待遇错失良机。
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是中国企业应对外国反倾销调查中最棘手也最关键的问题。由于欧、美各国不把中国视为市场经济国家,因此采取第三国替代的方法计算中国产品的实际价值,中国企业在应诉中非常被动。尽管如此,中国企业还有一线生机,就是通过申请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待遇,规避第三国替代。在欧盟,中国企业可以个别申请市场经济地位,在美国,则是以全行业为单位进行申请(也有律师将美国的规定翻译成为“市场主导产业待遇”)。
通过最近透露出的信息可以了解到,在本案中,直到2003年8月,才有一家中国企业出面展开这方面的联络工作,但是无疾而终。之后,中国的有关行业协会再出面,进行同样的工作。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有关行业协会并没有在本案的案发之初就进行这项工作。这很有可能导致该项工作的彻底失败。因为,美国商务部已经作出了初裁,如果他们再给中国企业市场待遇,则意味着之前的计算方式推倒重来,这是不可能的。
中国企业在最近几年的应对反倾销实践中,已经有不少在欧盟取得市场经济地位,但是,在美国获得市场待遇者,寥寥无几。彩电业作为一个完全市场化的行业,在美国申请市场待遇,应该是非常有希望的。该项工作至今未有重大进展的消息传来,实为一件憾事。
第三败笔,不该说的话还在说。
由于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对于自身业绩毫无顾忌的宣传和互相之间含沙射影的攻讦成为彩电业的家常便饭,中国的消费者对此早已见怪不怪。但是,反倾销乃国际经贸大战,对此问题发表的言论应该有分寸。
纵观此案发生后部分企业的言论,笔者认为,在两方面应该引起业内人士的注意。其一,我们不该过分强调民族利益。不管国外对华反倾销隐含着什么样的不光彩目的,但是至少在WTO的官方文件中,反倾销是维护国际贸易公平公正的贸易救济工具。从这方面讲,任何见诸文字的言论,都应以此为最高原则。其二,在美国商务部初裁中国企业的倾销幅度后,竟然还有企业在声明中宣传其产品的对外销售中取得了10倍于上年的业绩。这样的宣传,真是大大的不当,因为很明显,如果对方再一次发起反倾销调查,一年之中暴涨10倍的销售额就是证明倾销存在、损害巨大的最有力的证据之一,而且是中国企业自己说出去的。某种程度上,这样的声明很可能已经埋下了隐患。
彩电案发生以来,中国企业暴露的问题不止以上三种,彩电业之间的不团结、个别企业对海外市场的破坏性开发、构建海外销售渠道时暴露的问题等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吃一堑、长一智,中国彩电企业应该好好地总结经验教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