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京市税收部门获悉,从今年1月开始,南京市个人所得税补贴项目可扣除额将有所提高,统一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执行,加上税法规定的法定费用扣除额800元,南京市个人所得税的实际起征点将达到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