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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政议政:民营企业家的政治之舞拉开序幕
1月11日,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董事长、重庆市工商联会长尹明善当选为重庆市政协副主席。据悉,尹明善是改革开放以来首位进入省级政协领导班子的民营企业家。
1月21日,浙江传化集团董事长、浙江省工商联会长徐冠巨当选为浙江省政协副主席。
3月,从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传来消息,本届全国政协委员中至少有65名来自非公有制经济阶层,占所有委员的比例至少有2.9%,人数和比例均超过上届。
评论人士指出,正在崛起的私营企业主阶层,以其越来越强大的经济影响力,成为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引人注目的新焦点。
二、捐款捐物:抗击非典民营企业肩挑社会责任
春夏之交,非典肆虐。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工商联会员和民营企业家9600多人捐款捐物合计达8.4亿元。而在非典疫情最为严重的北京,共有496家民私营企业向中国红十字会和民政部门捐款捐物达93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北京市抗击非典的斗争。
关键时刻民营企业所表现出的为国分忧、为民解难的精神,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赢得了社会的赞誉。从简单的“饮水思源”、“回报社会”,到“积极地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民营企业在对待社会公共事务认识上的变化,意味着这个新经济群体正日益成熟。
三、意外死亡:民营企业家的生存状态引发关注
年初以来,高频率的富豪“血案”屡屡进入人们的眼帘:1月22日,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钢铁大王李海仓在山西遭枪杀;2月12日,浙江皮草大王周祖豹在家门口被一伙凶手斩杀;8月17日,甘肃地产大王刘恩谦在兰州被枪杀;9月7日,有河南首富之称的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乔金岭突然去世。
数位民营企业家的遭遇让人们对这个群体的生存状态进行重新审视和思考,如何正确理解财富、如何理性保护财富,成为社会各界关心的话题。
四、民间力量:房地产商商会建言影响产业决策
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121号文件),对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都做出了很多严格的规定。121文件出台后,北京的房地产市场“涨”声一片,与央行调整房贷政策,以降低房价、鼓励中低收入者买房子的初衷背道而驰。对此,北京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等民营房地产商公开疾呼:人民银行收缩银根,开发商资金占用时间过长,导致开发成本加大,这很有可能分摊到房价上,从而转嫁给购房者。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也发出呼吁:有些地方的中小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已经开始断裂,原来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因为政策出台而无效,现在向商会申请“过桥贷款”的企业逐步增加。
8月31日,国务院《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18号文件),肯定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对拉动经济增长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强调“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项目要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数月之内,中央关于房地产的政策发生了调整。这其中,房地产商和住宅商会的积极建言功不可没。评论人士指出,成长壮大中的民营企业家及其商会组织将在影响和推动中央决策方面发出越来越有力的声音。
五、开放提速:石油市场实现民营企业进入突破
6月14日,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一期工程在吐鲁番鄯善火车站镇奠基。据悉,广汇实业将斥资80亿元实施LNG项目———该项目是目前尚不允许民企涉足的石油与天然气两大资源之间的“缝隙”。
11月上旬,湖北天发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商务部签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这是继中石油、中石化之后国内第三张成品油批发牌照,也是目前国内首张向非国营贸易企业颁发的成品油批发牌照。
种种迹象表明,长期由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垄断的石油和国内成品油市场的“坚冰”开始打破,与外资相比,民间资本提前进入这一行业,将带动国内油品市场的开放进一步提速。
六、问题富豪:创富时代拷问财富的味道和方向
7月14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斌作出一审宣判:犯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合同诈骗罪、对单位行贿罪、伪造金融票证罪等,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罚金人民币230万元。一审宣判后,杨斌不服,提出上诉。9月7日,辽宁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杨斌被捕前系沈阳欧亚实业有限公司、沈阳欧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9月初,上海“首富”、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正毅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被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法予以逮捕。
分析人士指出,问题富豪大多法律意识淡薄且乐于在敏感领域和灰色领域里淘金,他们的“沦陷”实质上是在社会转型期出现的一种怪胎。可以预计的是,这种怪胎在一段时间里还将继续存在,如何让财富充满阳光的味道由此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新话题。
孙大午则是问题富豪中的另类。10月31日,河北首富孙大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河北徐水县开庭审理,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孙大午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孙大午创办的大午集团是一家民营农业企业,由于向银行贷款遇到困难,就动员本企业职工及附近的乡镇村民将钱存在大午集团,用于企业经营。
舆论对孙大午给予了充分的同情和道义的支持,由此引发了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新讨论。
七、海外告捷:打火机案欧盟起诉方无条件撤诉
7月中旬,由于起诉方无条件撤诉,一度引起国内各界高度关注的欧盟打火机厂商指控中国倾销一案无疾而终。9月11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中宣布,鉴于欧洲打火机生产商联合会已经撤诉,欧盟对中国打火机企业进行了一年多的反倾销调查将正式中止。此前,以温州的民营企业为代表,积极应诉,多方游说,在应诉中占据了有利位置。
入世以来,国外对华反倾销陡然增多。中国企业一方面面临着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的重任,另一方面也亟待补上应诉国外反倾销和对外发起反倾销的重要课程。在这个过程中,民营企业表现的更为积极、活跃,这充分体现出了中国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勇气和智慧及其优秀的企业品质和庭外外交能力。
八、有法可依:民办教育促进法为合理回报正名
从9月1日起,《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此前,经艰难四审,《民办教育促进法》于去年年底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31次常委会会
议上获得高票通过。人们对这部新法的热切关注,皆源于该法明确了“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这一条。
业内对该法出台前寄予的热望与在该法实施后表现的低调折射出了两种不同的声音:随着该法的出台和实施,民间力量办学从此“有法可依”;但面对世界发达国家私立学校的成功经验,面对我国正在完善和成熟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该法仍然显得很初步———人们所关注的是正在酝酿制订中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细则能否能真正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精神呢?
九、理论突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再获广阔天地
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决定》要求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
12月22日,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内容包括: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评论人士指出,建议把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和增加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容意义重大。
十、隆重登场:首份民营经济发展分析报告问世
12月1日,全国工商联首次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会在河南郑州隆重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出席并做了题为《2003年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的主题报告。
我国民营经济正在迅速发展壮大,但却一直缺乏一份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全面分析报告。全国工商联《2003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式分析报告》系国内第一份系统、全面的民营经济发展分析报告,一经推出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