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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了对出口假冒“SONY”和“LG”等品牌电视机的警示通报,严禁假冒伪劣电视机等家用电器产品出口。
据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来,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口岸出口货物查验过程中,连续查获假冒“SONY”和“LG”品牌的电视机。这些电视机不仅假冒“SONY”和“LG”品牌,还加贴假冒CCC强制认证标志、掺杂使用过旧元器件(如旧显像管等),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
此外,一些不法商人用收购来的旧电视机翻新后贴上假冒名牌和标志,通过旅游购物和边民互市渠道使这些假冒电视机流入我国周边国家市场,在国外市场低价销售。这些不法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出口秩序,损坏了我国出口商品的信誉。
针对上述情况,质检总局要求各检验检疫局加大口岸查验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禁假冒伪劣电视机等家用电器产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