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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超市内的销售人员只用鼻子一闻,就决定了柜台内酱制品的命运,如果“变质”就扔,如果“不变质”则换上新的保质期标签,重新放进柜台内销售。昨天晚上,记者与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在“家乐福”超市内发现了这具有戏剧性的一幕。
昨天19:00左右,有消费者举报说,位于河东区东兴立交桥附近的“家乐福”超市内,每晚临近关门的时候,营业员都会将酱制品更改保质期。20:30左右,记者跟随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来到超市内的酱制品柜台,只见一名20多岁的女营业员正在柜台内挑着什么。她将柜台内挑出的酱制品装进一个箱子后,搬到了临近的操作台前。
接着记者与执法人员看到具有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她把箱子内带有保鲜膜的酱制品取出后,拆去保鲜膜,用鼻子简单闻了一下,就用新保鲜膜重新包好,放进秤内。随后她将电子秤自动出具的小票重新贴在酱制品包装上,放进身边另一个箱子内。接下来,她又把这些更换了新包装的酱制品放回柜台内。只用了不到5分钟的时间,近20包酱制品就换了“新装”。
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发现,女营业员从柜台内挑出还没有来得及更换日期的酱制品,生产日期全部为“2003年12月18日”,保质期到“2003年12月19日”。而更换后,酱制品的生产日期变成了“2003年12月19日”,保质期则延长到“2003年12月20日”。随后,执法人员在该操作台下的废物箱内,又找到了多个刚刚撕下、贴有生产日期为“2003年12月18日”的小票,而换了“新装”重新放进柜台内的酱制品也很快被查了出来。现场发现,更改新包装的酱制品涉及猪肝、熏肉、鹌鹑蛋等多个品种。
执法人员当即将涉嫌更改保质期的产品封存,暂扣。
-营业员已经干了两周
该柜台这位女营业员表示,她们每两个星期才进行换班,这两个星期以来每天晚班都是这样做的。随后,记者追问其这样做是否是得到了主管的授意,女营业员始终保持沉默。
-店方不清楚这件事
首先接待执法人员的是该店一名自称客户服务部主管的张小姐。她表示,这件事她并不清楚,随后就找来了该店一名自称姓韩的值班经理。韩经理介绍说,他也并不是店长,员工的这种行为到底是否是领导授意,他也无法回答。
-质监部门属于欺诈误导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执法人员说,首先,仅凭营业员简单的嗅觉辨别,就确定不“变质”的做法显然是不科学的。同时,保质期是消费者辨别食品是否可以继续食用的重要标志之一。店家更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会使消费者感觉食品新鲜,对消费者是一种欺诈和误导。还有,国家明确规定,食品是一种限时使用的产品,任何厂家和个人都不允许更改和伪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最后,为了保证广大消费者过好两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正在下大力量整顿食品市场,对于可能危及广大消费者安全的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崔楠)
在天津市白堤路家乐福的经历让我从此不敢再买散装食品。
2004。11。20晚上8:06分(购物小票标明的时间)我朋友买了10多块钱的酱鸡爪,回家后发现该食品已经没有鸡爪原有的味道,而是有一种在冰箱中储存了了很长时间后变质的味道。随即,返回到白堤路家乐福,找到服务台,有一个自称是服务台经历的中年男子接待了我们。他看过该食品后,就把负责该食品的售货员喊到服务台。对方解释说,没有变质,他们所售的鸡爪都是这个味道。他还愿意亲自吃下两个已证明没有问题。这时那位经理也表示,“可以为顾客着想。尽量满足顾客的要求,把鸡爪退掉,或者换别的东西。但绝不是因为变质的原因才换的。”
我们当时就问他,售出的食品可以换吗。这样,既不安全,也违反食品卫生法。然而,他一再坚持可以换掉,但不是变质。
没有办法,我就问他,如果变质你可以给我换;如果没有变质我们就拿回去吃。他就说,那你拿回去吧.以上就是当时,家乐福的经理对待顾客食品投诉的处理方式.
出来后,我给防疫站打了电话,约定好周一去鉴定.
现在回想起来,有两个疑问是我以后不敢再超市买散装食品了.
第一, 食品变质的不到合理的解决.第二, 更为严重,超市可以随意把顾客买回家的食品进行调换.以后,你,我有可能在超市买的就是别人吃过后推掉的食品.这太可怕.如果在非碘期间也出现这种情况,那后果更不堪设想了.
老百姓就该闭眼活着?质监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该下岗,一年内偶尔的抽查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他们的工作岗位应该在消费始点和终端,不是办公室里。请有关领导解决点实际的民生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