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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政府发出公告,决定取消省经贸委和省交通厅主管的3项行政审批项目,同时在全省范围内不再对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制度。这意味着,此后新买的自行车不用再上牌照,义务交管员也无权再检查骑车市民的自行车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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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是否需要许可
从四川省的公告可知,对于自行车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性质上属于行政许可范畴。
改革行政体制及管理方式,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落实“市场优先”、“社会优先”的市场监管原则。即将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明确指出:即使是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也并不是都要设定行政许可。
一些地方最近相继表示,不会像四川一样取消自行车牌证,尽管他们给了很多理由,偏偏没有说明这项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华东新闻 作者:龙束鹿)
取消自行车牌是明智之举
如果我们将自行车牌照管理制度放置在一个更宏大的视野中,就更能体味改革的紧迫性:作为政府管制的一个方面,这种自行车领域的“行政许可”,因为程序的繁琐牺牲了社会效率,并且衍生了许多特殊利益带:比如没有牌照的自行车一旦上街,就面临罚款的威胁,而这种罚款,往往并不是为了规范管理,而是“经济创收”。这种“没牌照就罚款或没收”的做法,是典型的“有罪推定”思维:凡是没有牌照的就是“黑车”,就必须罚款或没收,为了取回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公民还得缴纳罚款或经过大量程序,才能重新获得对自行车的财产所有权,这简直就是法治下的怪现象!
我们可以认定:现行的自行车牌照政策,不但没有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反而束缚乃至侵害了公民对个人财产权的自由行使,它在公平和效率两方面都是得不偿失的。因此,取消自行车牌证是政府明智之举。
(南方都市报 作者:毕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