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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调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
从2004年1月1日起,在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限保持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不变。以一年期贷款为例,现行基准利率为5.31%。
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后,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可在4.78%至9.03%的区间内按市场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从2003年12月21日起,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1.89%下调至1.62%;法定准备金存款利率仍为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