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方网消息:记者获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市物价局即日起对天津市汽油、柴油零售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价格每升分别上涨了0.16元—0.27元不等。
据了解,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以及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作出决定,从2003年12月6日起调整成品油价格。此次,天津市汽、柴油的具体零售价格分别调整为:90号、93号、97号高标准清洁汽油由原来每升2.84元、3.06元、3.15元调整为每升3.00元、3.23元和3.42元;0号、-10号、-35号柴油的价格由原来的每升2.89元、3.06元、3.32元调整为每升3.06元、3.24元和3.51元。
此外,根据有关规定,添加清净剂的柴油,其价格在同标号普通油品零售价格基础上也由每升加价不准超过0.05元上升到0.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