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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不少大股东纷纷许诺要清偿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并将还款的最后期限定在今年年底。然而,随着年终岁末的临近,虽然上市公司清欠的公告不断增加,但清欠数额仍不尽人意。
有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中期,被欠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71家上市公司的平均还款率仅为35%左右,仍有285亿元资金未被归还。其中,有20家公司仅获得还款承诺或方案,更有11家公司大股东欠款额不降反增。而中报过后,虽有部分大股东已采取了实际的还款行动,但285亿元欠款的“缩水”速度却相当缓慢。近期发布清欠公告的上市公司收回欠款总额也不过10亿元左右。如南华西近期公告,其大股东及关联方9月还款计划仅为57万元,而这只是大股东及关联方款项占用该公司资金总额7亿元中的万分之八。
实际上,在去年的年报和今年的半年报中,就有不少上市公司提出要加大清欠力度,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大部分上市公司却表现得相当软弱。目前,真正通过法律手段来追讨欠款的上市公司大都为ST公司,而且,由于大股东占用资金数额巨大,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正常经营,致使这些ST公司迫不得已采取对簿公堂这一无奈之举。如ST中燕在今年5月,就公司现第二大股东北京中燕实业集团公司长期挪借公司资金一事提起诉讼。近期,该公司接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其向第二大股东讨债一审胜诉。只是要想扭转公司不堪局面,已为时晚矣。
有关专家指出,临近岁末,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如能解决大股东欠款问题,不仅能有效规避潜在财务风险和对公司利润的消极影响,还将有利于上市公司业绩的提高。不过,也不乏部分大股东借清欠之机,把负担以各种形式甩给上市公司。这种清欠方式不仅不能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解决债务问题,同时,还令上市公司背上了新的包袱。因此,应尽快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侵权民事赔偿诉讼机制,切实地对大股东的侵权行为进行惩处,使得上市公司乃至广大中小股东能真正利用法律力量来捍卫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