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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至7月,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总计达到1809亿元,统计发现,各家保险机构资金运用余额累计已悄然逼近5000亿元大关。5000亿资金何去何从?近半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积极讨论、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认真调查研究、专家学者在全力献计献策,5000亿资金牵动着无数人的心。
投资业绩成重点
今年上半年,保险资金在投资领域遇到空前压力。2月,央行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随之大额协议存款利率较去年下降1.5个点,基本维持在3.5%左右、中长期债券票面利率与回购利率节节下滑、两市综合基金指数从年初的1157点下调64个点,至1093点。货币与资本市场的现状使得保险资金在赖以生存的几个投资渠道上获利甚微。虽然上半年全国保费收入同比增长了57.7%,达到1608亿元,但整个行业的资金运用收益率却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03个百分点,只有1.95%。
某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心的老总对记者说:“中心目前管理的资金已超过1000亿元,投资压力主要来自内外两方面,从公司内部来说,上半年带有保底利率的分红产品成为公司保费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资金运用收益率一定要超过分红产品的保底利率,否则就要亏损;对外来说,目前国内市场卖的大多是投资型险种,谁的收益高、红利多,百姓就买哪个,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已由产品的竞争转到了保险资金的投资。”
法律修改成焦点
8月26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再次分组审议《保险法》修正案(草案)。由于保险业内对初审的结果并不满意,因而,要求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呼声再次高涨。
某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负责人对记者说:“不要说现在不让保险资金建立证券机构并直接投资股市,就是现在让进了,我也不会马上把资金投进去,保险公司说到底是一家企业,随时要把盈利放在第一位,证券公司今年都不怎么景气,股市赚钱的机会也不多,我们不会贸然行事,经过几年来在基金市场的操作,我们已深深体会到了证券市场的风险性,但不能因此而堵死这条发展的道路,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对接是未来的大趋势,已被许多国家的实践经验证明,我们入世已快一年了,应加快弥补与国际金融业发展的差距。”业内的呼声也被带到二审的讨论之中。
在审议中,成思危副委员长建议:"保险公司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是对的,但是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这就说得太死,限制了保险公司资金增值的道路。"
拓宽渠道成热点
中国保监会法规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惯例,《保险法》修正案(草案)将在下一次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以表决的形式通过。目前,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有关领导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领导正在各地听取对《保险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不排除三审中对某些条款再作修改的可能。乐观地估计,《保险法》修正案(草案)应该能在三审中通过。
这位负责人特别指出:"当前市场上有一种说法,即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狭窄主要是受《保险法》的约束,本次《保险法》修改没有真正达到拓宽资金运用渠道的目的,我认为,这种说法并不全面。《保险法》104条第二款中规定保险资金可用于国务院规定的其它资金运用形式,这就为以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埋下了伏笔。关于保险资金能否参与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在人大多次组织的有关《保险法》修正案(草案)座谈会上,并没有人能拿出令人信服的理由证明这一点可行。多数委员认为,未来,当保险资金在经国务院允许进入股票市场以后,保险公司有了相关的经验与投资管理人才后,再对《保险法》有关内容进行修改,这样比较稳妥。"
记者另外了解到,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法》修改后相应的准备工作也已就绪,保监会资金运用管理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保监会近年来在如何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这一问题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旦《保险法》修改完毕,保监会将迅速拟定保险资金运用的具体办法并将其上报国务院。